审计处
根据学校审计工作安排,自2021年5月8日起,对梁庆亚同志自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苗连营同志自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审 计 组组长:芦炜
审计组副组长:张跃珍
审 计 组成员:傅嵘、谢勇、何宗让、李文静
电 子 信 箱:shenjc@zzu.edu.cn
审 计 处电话:67781153
特此公示。
郑州大学审计处
2021年5月8日
上一条:关于对郑州大学期刊中心、学报编辑部主任李燕燕同志 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执行《郑州大学重大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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