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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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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郑州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刘建华同志 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5-11 浏览:

根据学校审计工作安排,自2021年5月11日起,对刘建华同志自2014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审 计 组组长:芦炜

审计组副组长:张跃珍

审 计 组成员:傅嵘、谢勇、何宗让、李文静

电 子 信  箱:shenjc@zzu.edu.cn  

审 计 处电话:67781153

特此公示。

                郑州大学审计处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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