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职能部门。
主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一)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执行情况;
(三)预算、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等相关经济活动;
(四)基建工程项目,装饰、修缮工程项目,货物、设备与服务采购项目,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对外投资项目;
(六)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八)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九)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处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审计科
负责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督查、督办各项审计业务;起草处内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审计档案管理;综合协调处内日常工作运转。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科研经费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审计科
负责学校建设工程及修缮工程的招标审计、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委托社会审计时,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予以监督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采购审计科
负责对学校大额物资、设备和服务的采购审计;监督物资、设备的报废、处置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
按照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内部控制审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州大学审计处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