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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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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团队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7:44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发挥青年科研团队联合攻关示范效应,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助推学校一流大学建设,现将2023年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申报优秀青年科研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组织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青年科研团队建设以项目制资助方式进行申请,不设立申报指南,由团队自行选题、设计论证。

3.青年科研团队由6-8人构成,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是郑州大学在编在岗人员。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发表B级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并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团队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备较好的团队研究基础。

4.鼓励特色创新项目申报,每位教师每次只能参与1个团队申报。

5.对学校B+类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考古学、公共管理),B类学科(法学、新闻传播学),在申报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团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资助。

二、资助额度

每个团队拟资助经费总额10万元。

三、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优秀青年科研团队支持计划的遴选程序为形式审查、项目答辩、专家评审、研究审定、公示和批准。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结项要求

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团队结项要求(至少具备其中3项条件):

1.围绕项目研究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B级论文2篇或A级及以上论文1篇;

2.以项目选题和团队为基础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以上;

3.在国内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4.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2项以上;

5.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属于应用研究的,向地市级及以上党政部门提交决策咨询报告1份并取得采纳证明或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建设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团队培育计划”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五、注意事项

1.建设期内未能满足结项条件者,由团队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可办理延期。

2.优秀青年科研团队培育资金仅限用于与项目有关的学术研究、论证评审相关的直接费用支出。具体经费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前期已受校内资助的优秀青年科研团队负责人此次申报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请于2023年9月15日当日中午12点之前将下列材料(材料需一题一袋报送,材料袋正面需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姓名、主持人所在单位等信息)报送至行政楼625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1.《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团队申请表》(见附件1,A3纸中缝装订)一式8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套;

证明材料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论文需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1份;著作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1份;项目、奖项需提供复印件1份。

2.《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科研院长签字;

3.《申请表》、《申报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社科处邮箱sk@zzu.edu.cn。

联系人:黄英歌  联系电话:67781808

社会科学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