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的补充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8:19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发布了相应的教育学类申报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学校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各相关单位务必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排序,并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5点前将下列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25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一)本次项目申报学校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9日。

(二)报送材料

1.申请书8份;

2.申报成果8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8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申请人要刻录5寸电子光盘(单位+姓名)1张,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5.《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由科研院长签署“已审核”,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院邮箱sk@zzu.edu.cn。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67781213

三、原通知链接

本通知未能尽述事宜请参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原通知,原通知链接: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19905355740336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