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1:37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郑办〔200940号)规定,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委托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定的市厅级奖项。现将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261日至20246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

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推荐单位(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的《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其中1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所有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由各相关学院审核,装订成册,首页签署“已审核”和日期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论文目录、首页姓名处;著作封面、版权姓名处;其他相关材料姓名处)。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核对审核、汇总及报送,并于20241012日下午18: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28房间,个人报送材料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表》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2份,装档案袋,档案袋粘贴《申报表》

2.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分类汇总,填写《分类汇总表》(见附件2)和《合并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各1份;

3.《申报表》《分类汇总表》《合并汇总表》word电子版发至邮箱sk@zzu.edu.cn,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单位名称+2023-2024年度市社科优秀成果奖”。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371-67739610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