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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受灾家庭学生紧急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8月03日 19:14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点击:

各院(系):

近日,受台风“杜苏芮”等影响,福建、浙江、江西、山东、北京、河北、辽宁等多地受灾。为保障受灾家庭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受灾家庭学生(含2023级新生)专项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受灾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郑州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类别

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依据受灾情况酌情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三、资助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郑州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村、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受损情况证明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附图片)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

2.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院(系)对受灾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汇总填写《郑州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表》(见附件2);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院系提交的学生受灾情况,经学生处领导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的作用,主动与家庭受灾学生进行联系,对于受灾的2023级新生,特别是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详细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及生活、经济情况,宣传、讲解好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的落实,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受灾而休学、退学。通过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关怀和激励,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地信心和勇气;

2.各院(系)在进行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时,要充分考虑该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在受助档次上适当倾斜;

3.请各院(系)于8月30日下午17:00前(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报送)将纸质版材料(申请表、发放表等)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统一交至松园资助管理中心403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同期发送至szbz2023@163.com邮件名:院系+受灾资助+人数。

如有特殊情况提交材料不便可提前与资助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1-677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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