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2023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各院(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
请各院(系)根据《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于2023年9月6日——9月7日成立院系认定小组。
1、院(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党委(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老师等为成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学生申诉处理等工作。
2、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学生辅导员老师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不少于年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请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线上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工作开展具体实施,在“科学、公正、严谨、高效”为原则前提下,院(系)可自行采取方法实施。
二、各院(系)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9月6日——9月7日,各院(系)通知学生准备材料。
请各院(系)收集2023级新生录取通知书中资助手册内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学生自行提供的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贫困材料照片及扫描件,对新生家庭经济情况做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
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电子版附件内可下载。
(二)9月7日——9月10日,各院(系)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在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
(三)9月14日中午12:00之前,各院(系)上报相关材料。《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备案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工作报告》、《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并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后报送松园资助管理中心403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同期发送至qgzx@zzu.edu.cn。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工作报告需含:院系2023级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情况,2023级总人数,其中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人数,比较困难学生人数,特别困难学生人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分析以及贫困生经济困难原因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对学校资助工作的建议等。)
三、认定结果公示
请各院(系)按照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文件需加盖院系公章,禁止出现学生完整重要信息),院(系)在提交电子材料时同时发送不少于3张的公示照片。
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录入学生资助业务系统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1-677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