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9月8日—9月26日,为宣传、个人申请、院系评审、公示、数据录入阶段。
9月27日—10月12日,为学校公示、审查、院系修改数据阶段。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年级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必须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并在上一学年度未受任何处分。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若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自主申报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申报方式
(一)院(系)推荐
院(系)按分配指标,根据申请条件择优推荐,指标分配结果见附件1。
(二)自主申报
在学校分配的名额之外,各院系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自主申报,每个学院仅可推荐一位,由学生处进行评审,不占用院系名额。自主申报的同学需填写申请表一式一份,并加盖院系公章,提交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后可直接带回,复印件不再退还。申请材料报送至209房间,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1日17时。
四、材料填报
1.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可以从河南省资助管理系统里导出(导出表格的电脑需对应安装方正小标宋简体、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三种字体)。院(系)可先按照条件和指标分配先评审国家奖学金,之后再补录入系统、导出并打印表格。
2.参加自主申报的同学,请先下载附件的申请表填写(黑色签字笔手写)申报,学校评审通过者,之后在资助系统补录信息、导出并打印表格,随院(系)上报材料。
3.国家奖学金所有获奖学生需撰写个人事迹材料。一式1份(打印成A4幅面,依序排列)。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简介、推荐理由和事迹正文四部分(附件4),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个人2寸免冠照片1张,背景白色,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
(2)个人简介包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校专业班级(研究生要说明是博士或硕士),主要成果及获奖,120-150字。
(3)推荐理由用第三人称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能够催人奋进,50-100字。
(4)个人事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用第三人称生动叙述获奖学生的奋斗历程、突出表现或典型事迹,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不得抄袭,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1800-2200字。
五、其他要求
1、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拟获奖学生名单须在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注:不含假期、周末)。
2、国家奖学金拟通过光大银行卡拨付给获奖学生,为确保能够及时无误发放给学生,由各院(系)通知初审通过学生提前办理好光大银行卡(借记卡),并由院(系)统一登记备案。
3、国家奖学金要按照政策规定专款专用,要确保足额发放给每位获奖学生,各院(系)、年级、专业等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学生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学生监督人员对各院(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若存在不符合要求情况,下一年度将按照1:1比例酌情减少相关院系国家奖学金指标。
六、材料报送时间
自主申报的同学请于9月21日17时前将申请材料交送至行政楼209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当场核对无误后带回,复印件留档备查,电子版审批表和一览表需同时发送至xsgl@zzu.edu.cn,邮件以“xx学院+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
所有拟推荐获奖学生须在9月25日下午16时之前在资助系统中完成申报、院系审核,相关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