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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2月29日 18:01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助学贷款科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有关政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4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即2024年1月26日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二、办理事项

1.免除利息: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4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4年内产生的罚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2.本金延期: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高校助学贷款本金延期操作》(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操作》(附件2)。

申请本金延期的贷款学生需于2024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偿还日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线上申请渠道现已开放,无需审批,即日生效。

如有疑问,请致电郑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联系电话:0371-677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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