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35)年》,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郑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开展第一期辅导员心理关爱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暨2024年5·25心理健康宣传月“以智慧心”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征集因学业、经济、交往、家庭、疾患等各种原因引发严重心理健康问题或心理危机学生干预案例,遴选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汇总梳理、汇编,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危机干预、案例回溯等研究,在充分保护隐私的基础上,用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培训交流,切实提升高校心理问题和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报告征集面向全校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及危机干预工作的一线人员。
三、征集要求
1.案例选择。案例须为近两三年发生的,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干预工作的真实案例,要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请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把握质量,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案例报告内容可靠。
2.隐私保护。案例报告不得违反心理咨询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体学校、院系、年级、住址、家庭等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3.案例格式。案例报告主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副标题统一表述为“一例由×××(诱发事件,如恋爱挫折等)引发的×××(问题性质,如自我伤害、轻生自杀、攻击伤人等)的干预报告”。案例报告的具体内容格式见附件《学生心理关爱案例撰写规范和要求》。
4.案例报送。案例报告以“姓名-单位名称-案例标题”命名,于5月20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zzuxljk@zzu.edu.cn,联系人:王一帆,联系电话:67785088。
四、奖励支持
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工作案例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1000-2000元不等),并颁发获奖证书。评选出的心理关爱优秀工作案例汇编成册,供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学习交流。
附件:学生心理关爱案例撰写规范和要求
郑州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郑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郑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