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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7月10日 15:57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 点击:

根据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附件1),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于近期开展,希望各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有贷款意愿的经济困难同学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现就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

贷款金额须为100的整数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总额最高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总额最高20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建议统一为15年,即贷款到期日为2039年。

三、申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高校助学贷款。

1.首次在郑州大学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即首贷学生)需先注册账户完善基本资料,信息填写完整后提出贷款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流程》(附件2)。

2.续贷学生无需注册,登录系统后直接申请即可,具体操作流程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附件3)。

(二)提交材料

首贷学生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为贷款系统导出,空白信息需补充完整;需签字按手印)

(2)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需签字按手印)

(3)2024级新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其它年级在校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

续贷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申请表为贷款系统导出,空白信息需补充完整;需签字按手印)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1.认真核对申请学生的学籍和基本信息,确保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确保录入的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前户籍地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保持一致。

2.审查家庭住址信息和申请表上的签字确认情况。家庭地址需严格按照各级区域划分进行填写,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如“xx省xx市xx县/区xx镇/乡/街道xxxx号”。

3.学院审核无误后,在学院资格审查处签字盖章。

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17:30前在贷款管理系统内汇总提交本院系贷款申请信息,同时将高校助学贷款汇总名单(附件5)及所有学院审核通过学生的贷款申请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综合管理中心207室助学贷款科。

四、注意事项

(一)做好政策宣传与受理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普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鼓励和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要认真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规范贷款流程

各学院要认真核查贷款学生受助资格,严把学籍审核关,严格申请、受理、发放全流程,严肃工作纪律。无学籍的学生、助学贷款数据提交前(10月15日)未能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未按要求公示的学生、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学生,当年无法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一名学生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并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一种,无法重复获得资助(为方便贷后管理工作,建议学生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坚决杜绝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允许他人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或代为办理助学贷款的现象发生。

(三)保障贷款信息安全

学院应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储存和录入等工作,注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树牢信息安全意识。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外提供或公布学生个人信息的,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信息脱敏处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等相关工作请咨询学生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如有疑问,请联系郑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联系电话:0371-677816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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