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评选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20年05月08日 16:53 发布人:于苏静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种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名额

见附件。

四、评选要求

(一)各院(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于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二)候选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或《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由院(系)审查。

(三)审批表电子版于5月18日中午12:00发送到xsgl@z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67781112。

© 2016-2020 郑州大学学生处 联系邮箱: xscxuan2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