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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河南省及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0年05月08日 16:48 发布人:于苏静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就业、成长成才的理想融入中原更加出彩的实践中,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积极到国家急需的岗位和领域贡献智慧、建功立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0]59号)和《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校学生〔2017〕10号),现就做好2020年河南省及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时间

1、评选范围:202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5月8日—5月25日

二、“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秀;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每学年均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等);且每学年均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在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及毕业实习、论文和设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或拥有个人专利发明;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或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或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在校期间,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或者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者,可直接授予该称号。

三、“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预选。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必须在院(系)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院(系)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相关表格填写。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后,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审批表中相关内容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真实;《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由各院(系)组织填写,一式一份。

5、佐证材料提交。由院(系)对学生的获奖等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待学生返校复学后另行通知,学校进行核验。

6、各院(系)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学校将对优秀毕业生事迹进行宣传。

7、以上表格5月25日前送至学生处(209房间),同时将《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xsgl@zz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8、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毕业生签约平台信息未完善的学生,优秀毕业生评优信息不能正常上报。附件中各院(系)河南省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是以毕业生总数为基础测算的,提交上报时需按照签约平台中学生数据为基础再次测算,如果签约平台中学生数量不足,将会相应减少指标。请各院(系)本周内尽快联系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确认本单位毕业生信息平台完善情况,并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完善平台信息。

五、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

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由专人负责。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六、工作联系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电话677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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