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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0年05月06日 12:03 发布人:于苏静 信息来源: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46号)的精神,疫情期间因未能按时返校,各院(系)老师要及时联系要求本院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将确认表电子版发给院系老师,认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各院(系)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教资助〔2013〕14号)文件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并在开行助学贷款系统内完成审核,原则上每个2020年借款毕业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对休学、退学等特殊情况的借款学生及时进行学籍异动。学生离校后,各院(系)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QQ、微信、电子邮件、家庭地址等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具体安排如下:

1、校园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步骤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个人信息修改、完善。为方便贷后管理,请借款学生务必将两位联系人详细信息录入系统并且两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不能相同,同时户籍地址必须具体到村或者小区楼栋,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

(2)院(系)贷款管理员老师登录“业务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确认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

(3)院(系)贷款管理员老师登录“业务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选择毕业年份,点击下方的“批量导出毕业确认表”,导出后与贷款毕业生须知(见附件1)正反打印,每人一式三份,均需签名、捺手印,本人留存一份、院系留存一份、郑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校资助中心”)留存一份,如果信息有误可在确认表上标注后签名、捺手印,同时,贷款管理员在系统内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4)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毕业确认申请”-确定之前修改信息已由院(系)贷款管理员老师审核通过后点击“确定”,毕业确认完成;

(5)院(系)贷款管理员老师登录“业务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选中状态为“申请确认”的学生,点击下方的“毕业确认审核”。

(6)请各院(系)对贷款毕业生所留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按照附件2表格格式上报核实结果,需加盖院(系)公章。

(7)各院(系)务必认真逐一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是否正确,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数据信息应及时修改,对于院(系)无权限修改的数据需通过错误统计表(见附件3)提交,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贴息截止日期即为毕业日期),需按照附件4上报校资助中心,由校资助中心提交到省资助中心统一修改;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应随贴息截止错误信息一并上报至校资助中心,信息统计按照附件5格式统计。

2、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步骤

各院(系)老师通知本院(系)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修改个人信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打印出毕业确认表三份,均需签名、捺手印,本人留存一份、院(系)留存一份、校资助中心留存一份,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表和校园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表分开,一起交至校资助中心405室。

请各院(系)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8:00前将贴息截止日错误信息统计表(附件4)、贷款到期日错误信息统计表(附件5)、校资助中心留存用的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信息错误统计表(附件3)和贷款毕业生联系方式核实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校资助中心(松园)405室。

二、贷款毕业生专题会

为做好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请各院(系)贷款管理员和毕业班辅导员务必召开贷款毕业生专题会,为贷款毕业生讲解毕业确认、展期办理、本息偿还、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信息变更、提前还款等知识。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会议在贷后管理中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校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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