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加快构建“大思政格局”,特面向全校政治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选聘工作。
一、兼职教师准入资格
1.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正确理解并自觉维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
4.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背景,所学专业或所从事研究方向必须与拟担任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相同或相近;
5.能通过教学活动向学生传递正确的思想和言论,能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学生开展课堂和实践教学活动,同时具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
二、兼职教师遴选程序
1.拟申请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的政治辅导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登记表》,经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报送郑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选聘与管理办公室。
2.郑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选聘与管理办公室依据“资格认定表”,如果确认其符合基本资格,拟定基本教学任务,确定为考核对象,进行教学素质考核(试讲)。
3.通过试讲的申请人员试用半学期(担任助教),并由郑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选聘与管理办公室安排督导教师进行听课和指导并根据教学效果,决定是否聘任。
4、资格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已取得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一般不再重复认定。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郑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选聘与管理办公室每学期结合课程教学对师资需求实际情况确定每门课程需要的兼职教师数量,据此按学期聘任获得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教学,安排教学任务。
2.兼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制度和工作纪律。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在课堂发表不当言论者,经郑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选聘与管理办公室会议研究,终止其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资格。
3.兼职教师应服从所属教研室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学术讲座、集中培训、集体备课、教学研究等教研活动,认真完成分配的教学任务,组织的教学和学术活动实行现场签到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个学年出现三次以上不参加学院和教研室活动者,经会议研究,终止其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资格。
4.兼职教师原则上只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并参加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5.兼职教师的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教研活动参与情况等。期末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优秀者,可继续聘用,聘期一般为三年。
四、报名办法
采用政治辅导员自愿申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郑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办公室胡树飞处(227室),电话:67781646,电子版发送至:husf@zzu.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