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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郑州大学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04月17日 11:04 发布人:于苏静 信息来源: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进一步发挥国家助学贷款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作用,提升工作成效,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6号)、《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的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河南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教资助函〔2018〕49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开展国家助学贷款重点宣传活动,让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二、宣传目标

全面普及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班上墙,确保各院(系)老师、学生及其家长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应知尽知”,进一步丰富和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宣传的全面性。

三、宣传主题

“宣传到班到人,政策入耳入心”

四、宣传内容

(一)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参见附件1)

(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操作指南(参见附件2)

(三)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文件(参见附件3)

五、宣传方式

(一)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宣传专栏、推送宣传信息、开展教育活动,占领新时代宣传高地。

(二)通过展板、横幅、海报、宣传册、宣传扇、宣传栏以及内部报刊等不同形式传递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内容。

(三)以院(系)为主阵地,通过“宣传到班到人,政策入耳入心”为主题的“国家助学贷款专题课堂交流会”、“专题讲座”等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政策、答疑解惑。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习水平,提升工作理念

各院(系)要强化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学习水平,切实提升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牢固树立积极主动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各院(系)贷款管理员和主管贷款工作的副书记要组织开展关于学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文件专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全面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查找整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做到政策落实不打折扣、责任担当不留缺口、为学生服务不能懈怠。

(二)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科教〔2014〕180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贷款需求摸底,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精准度,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资助”并重,避免出现预设贷款人数、规模上限导致部分贫困学生无法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惜贷现象。对确有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允许其按照最高限额足额申办国家助学贷款,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原则不打折扣,实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落细。

(三)加大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

各院(系)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成效的宣传,以贷款申请、发放、贷款毕业确认和重大政策出台为时间节点,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和成效为面,点面结合,把握宣传时机,借助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院(系)横幅、展板、海报、宣传册等多种平台和手段,扩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实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全覆盖。

各院(系)要做好系统账户信息维护、续贷审核、毕业确认等工作,提升诚信教育和联络催收等贷后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运用电话、QQ、微信等媒介开展学生联络和还款通知工作。各院(系)要及时总结本息回收工作经验,通过经验交流学习,促进各院(系)探索完善贷后管理机制,使国家助学贷款实现“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的良性循环。

此次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工作作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院(系)认真开展,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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