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3月25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请各院(系)委派一名辅导员老师到行政楼209办公室领取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证书。院(系)可采取各种形式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同学的事迹进行宣传,树立学习上的榜样,藉此在全体同学中开展“爱学习”教育。 联系人:智钢老师,电话:677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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