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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4年05月30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常扬帆 点击:

各院(系):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思政〔2014〕432号),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好奖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
      二、评选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高校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高校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本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5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1份(4000字左右),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信箱:szk225@163.com。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附件1),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2.按照工作计划,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今年遴选出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汇编成册,结集出版,以发挥更大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各单位要对申报品牌名称进行凝炼,对成果认真梳理总结,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品牌的价值,力求做到可借鉴、可推广。
      3.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附件2)。
      4.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认真评审。经初评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申报时间和具体安排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6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建龙  联系电话:67783190
   
 
      附件:1. 河南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doc              
                2.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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