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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河南省及郑州大学普通本专科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14年02月21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刘涛涛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4年河南省及郑州大学普通本专科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时间
      1、评选范围:2014年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2月21日—2月27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3、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每学年均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每学年均荣获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在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及毕业实习、论文和设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或者拥有个人专利发明,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6、在校期间,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或者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者,可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名额
      为鼓励先进,本年度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名额向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院(系)和优秀毕业班辅导员所在院(系)适当倾斜。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产生。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预选。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必须在院(系)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院(系)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上报及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后,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他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由各院(系)组织填写《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
      5、以上表格(院系意见栏需加盖院系行政公章)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请于2月27日17:00点之前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28房间),同时将《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邮箱(xsc228@163.com)。各院(系)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及汇总表应准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
      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由专人负责。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一:2014年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二: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三: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四: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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