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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本专科学生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日期:2013年05月23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刘涛涛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处定于5月30日、31日集中受理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补办学生证,为确保学生证补办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证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切实了解学生证的重要性,养成爱惜学生证的良好习惯。
  二、各院(系)负责办理学生证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学生证个人信息要准确填写,坚决杜绝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本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院(系)要对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再行办理补办手续。
  四、具体要求:
  1、学生证遗失者,须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补办学生证时需出示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2、学生入学后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均常年在外地工作的,应凭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或父母工作地居住证明方可办理学生证变更手续;转校、转专业的学生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方可办理发证、换证手续;学生证有严重破损并影响正常使用的,各院(系)应视其损坏程度确定是否需要办理换证手续。 
      3、办理发证、换证手续时,必须将原证交回学生处。
  五、补办程序:
  1、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请登陆学生工作网下载《郑州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由本人如实填写后到年级辅导员、院(系)学籍负责人处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
  2、请各院(系)安排专人将《郑州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附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遗失声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收齐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生处统一集中办理。
  六、根据学校规定每学期只补办一次学生证,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逾期不予办理。
  七、办理地点: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2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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