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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年05月08日 18:23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高校学生工作典范,引导全省高校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中努力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育人成效突出。能够紧扣时代主题,立足学校实际,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创新,破解学生工作难题,参与学生受益明显,品牌推广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品牌积淀深厚。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新、高、实、深”,品牌优势明显,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政治立场坚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职业素养,满足“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甘于奉献,深受师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把做好学生工作作为职业追求,用真心对待学生,用真情感染学生,用心呵护学生成长,悉心培养学生成才,教育管理成效明显,指导学生成长成才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

4.业务能力突出。基本素质全面,理论水平过硬,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熟练,能够较好地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并在一定范围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管理服务学生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院(系)要按照本次评选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进行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院(系)申报。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在公平公正评选的基础上,分别推荐各奖项1项(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撰写3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辅助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可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电子照片。在5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经加盖院(系)公章后报学生处209办公室,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信箱:xsgl@zzu.edu.cn(文档标注:xx学院第五届“大美学工”申报材料)。申报以学校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组织评审。学校评选学生工作品牌1项和学生工作者1人,报河南省教育厅评选。最终由省教育厅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工作品牌和先进个人发文表彰,并组织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相关奖项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活动的开展对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提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

(二)坚持客观公正,确保活动实效。各高校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详细的评选推荐规范,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展示学校学生工作优良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高校学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联系人:智钢    电话:67781112。

学生处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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