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0月27日 11:19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7日-10月3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丁老师0371-67780026;学生处王老师0371-67739289。公示结束后将建议获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港澳台办审核,最终获奖名单以上级审核批复为准。
学生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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