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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22年04月22日 20:07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大学生志存高远、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大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范围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情趣高尚,牢固树立认识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应更加突出对全省大学生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更加全面,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更加卓越,在追求进步、回馈社会、报效祖国等方面意识更加强烈,在帮助他人、服务集体、辐射周边等方面行动更加自觉,在专业实践、创新创业、体育艺术等方面成绩更加优异,在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上成效更加突出。各高校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应从本校本次推荐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人选中产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机构;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有良好的基础文明创建氛围,班级成员能够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成员普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名额

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选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减少人员聚集。要把评选过程与学生成长教育紧密结合,做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青年大学生自觉向先进对标看齐,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候选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编号暂不填写)或《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由院(系)审查汇总。各院(系)至多推荐1名河南省三好学生到学校,学校将评选出1名本科生参加河南省三好学生标兵评选。

(三)4月28日上午12点前,各院系将申报表(附件2-6)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09房间),电子版发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z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 超  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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