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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5月13日 19:55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及本院(系)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确保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准确无误。测评结果需按要求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将学生测评成绩及时准确的登录在《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上,经年级辅导员和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由学生处统一安排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院(系)可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情况,开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5月23-24日到学生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09室)领取《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

填写完成后,各院(系)统一上报《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提交《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时,同时安排3-4名学生协助进行盖章。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

电话:67781112。

附:《郑州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http://www5.zzu.edu.cn/student/info/1008/15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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