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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开展2022—2023学年度老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籍异动系统变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5月17日 17:32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资助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将提前开展2022-2023学年2019级、2020级、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籍异动(转院系、转专业、转班级等)系统变更工作。

一、各院(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

请各院(系)根据《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于2022年5月18日——5月23日成立院系认定小组。

1、院(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党委(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老师等为成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学生申诉处理等工作。

2、各年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学生辅导员老师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不少于年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请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各院(系)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5月18日——5月23日,各院(系)通知学生准备材料。

首次申请的同学需要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学生自行提供的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贫困材料复印件。上学年度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提交《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5月24日——5月29日,各院(系)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在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

(认定结果公示后,如暑假期间学生家庭特殊情况造成贫困,可在开学后追加认定并进行单独公示。)

(三)5月30日——6月1日,各院(系)整理好老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备案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工作报告》、《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并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后报送松园资助管理中心403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同期发送至qgzx@zzu.edu.cn。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工作报告需含:院系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情况,院系总人数,其中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人数,特困生人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分析以及贫困生经济困难原因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对学校资助工作的建议等。)

三、认定结果公示

请各院(系)按照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方法自定),院(系)在提交电子材料时同时发送不少于3张的公示照片。

四、学籍异动系统变更及基本信息完善更新

针对于各院系每学年转院系、转专业、转班级、休学、休学、复学等情况,为保障2022-2023学年奖助学金工作顺利开展,请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变更为最新学籍状态(学生详细操作见附件2)。

2021级学生请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补充最新且正常使用的光大银行卡号(国际学院2021级学生为工商银行卡号),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其它信息有变更请在系统内进行更新(学生详细操作见附件1)。

五、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1-677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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