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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6年11月08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国际教育交流科 点击: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满足国家急需专业、学科领域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为做好我校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立项申请办法:
       1. 已与国外建立实质性本科生交流合作关系(已签订合作协议)的院系可提交项目申请,由学生处对申报项目的合作基础、培养目标、可执行性、国外高校或专业水平及选派专业的必要性等进行评审后,向留学基金委提交项目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各校资助的项目及选派计划。
       2. 项目申报院系须于2016年11月21日前填写“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学生处国际教育交流科邮箱studyabroad@zzu.edu.cn,邮件标题注明(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院系+项目名称)。
       学生处国际教育交流科 联系电话:67739289   联系人:高 青、刘泽一
附:《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1.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拟计划选派4000余名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项目面向全国具有本科招生资格的高校实施。
       2.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学校与国外知名大学、机构的合作渠道进行选派。
       3.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4.国内高校应结合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本校人才培养规划、学科建设需求确定重点选派专业。
       5.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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