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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大学生“被就业”埋单?

日期:2012年06月18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处 点击:

    “同学们,考虑到大家的安全问题,现由学院规定所有没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同学不得离校实习,否则按缺勤处理。5月前没有签约的同学,将没有论文答辩资格。”

    收到班长发来的短信,南京某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大四学生陆虹犯了难,学校的“限离令”让她想回家乡找一份与专业相关工作的愿望落空了,如果不能尽快找到工作,就不能毕业。

    有人为陆虹出主意:先与空壳公司签订协议,交完协议后再回家乡找工作。陆虹却心生疑惑:这样的“造假”签约靠谱吗?

    陆虹的疑问道出了许多高校即将毕业学生的心声,他们迫于学校、老师的压力,在面临“被就业”问题陷入了两难境地。

    签了约,发现成了“口袋户口”

    在南京人才市场10号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台前,周飞焦急地询问:“真的没有这个公司名字吗?”听到工作人员肯定回答“没有”时,周飞痛苦地垂下头。

    周飞是南京某大学07级毕业生,去年5月,经历了班主任、辅导员乃至学院党委书记电话、短信连番催促就业的“炮轰”后,周飞赶紧签了就业合同。

    近日,周飞弄丢了身份证,到公安局却得到不能补办的回复。“工作快一年了,现在才知道成了‘黑户’。”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处长戈缨解释,这类人被称为“口袋户口”。

    戈缨解释毕业生“口袋户口”的来源:“目前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是民营企业,但民营企业一般不能接收员工档案,这就需要企业到当地管理市场开户,由地方人才市场托管档案。如果企业没有开户,学校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就将报到证派遣出去,毕业生户口则被‘吊在半空’,没了着落。”

    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口袋户口”不仅不能合法结婚生子、享受当地居民优惠政策,就连买房也与经济适用房无缘,只能购买高价商品房。这可愁坏了周飞,“就业过程这么复杂,学校可从没说过”。

    先就业再择业,谈何容易

    “你可以‘先就业再择业’,实在不行让家里托个关系盖个章,就业协议不就签下来了嘛!”去年临近毕业,为拿到“优秀毕业生”荣誉,学院书记给王玲玲出了这样的“主意”。

    为了应付学校,在南京本地上学的王玲玲真的让父母托人在私人单位盖了个章。顺利拿到毕业证书后,王玲玲在上海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当她想把档案和户口转签到上海时才发现,完全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南京人才市场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先要交解约证明办理离职,再回学校改签报到证,最后还要去上海的人才市场办理入户。

    为此,王玲玲多次请假回学校办理手续,但是辅导员因各种原因迟迟没有为其办理,由于没有报到证,虽然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王玲玲的工龄一直不能计算在内,并且因多次请假而受到公司非议。

    “这样的还算好的。如果家里没有‘关系’,解约还要违约金,大学生刚就业哪里有钱赔呢。”在南京人才市场接待员邵蕾的眼里,为了应付学校盖空章的学生并不少见。“有的学生没有解约就一声不响跑了,没有该有的手续,再找工作哪就那么容易?”

    谁为大学生“被就业”埋单

    “‘被就业’做法虽然不对,但学生也应该尽早打算,而不是一味抱怨学校或是老师。”作为辅导员的王建(化名)介绍,毕业生就业素有“金三银四”的说法,即3月、4月是就业高峰,绝大部分企业会集中招聘,过了这段时间,想再找工作比较困难,学校及老师督促学生尽早就业也是希望学生不要耽误了最佳就业时间。

    “现在的大学生过于依赖,像档案这么重要的事情自己都没有惦记着,等学校或辅导员手把手教,这是对自己未来的不负责任。”王建无奈地说,“但当学校或学院多次组织就业指导讲座时,很多同学又都借口不来。”

    根据国家规定,第一次就业率统计时间大约在8月,而二次就业率则在12月。目前国内大部分高校普遍以学生毕业离校时间计算“一次就业率”。某高校就创业协会老师杨茂华(化名)表示:“就业数据是学校生源招牌,招生时家长一般就以学校或是学院就业率择校,同时就业率高低也能反映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教育部办公厅就发出通知,提出就业工作“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教育部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防止大学生“被就业”。 

    到底该如何解决大学生“被就业”问题呢?记者多次联系江苏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均被“不归我们管”、“这个问题不好回答”等不同理由拒绝,而记者在江苏教育网站的在线咨询处也得不到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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