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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校青字36号:关于做好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01月05日 00:00   点击量:   发布人:管理员    资料来源:


各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研究,并报请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批准,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拟定于2012年12月中旬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全校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努力创建高水平大学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这次会议,对于总结郑州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基本经验,进一步加强学生组织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开创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确保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聚力量,开拓创新,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为创建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总结一次学代会以来我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的工作;2.听取学校党委对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3.讨论和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的任务;4.研究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的作用,增强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更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创我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的新局面;5.选举产生郑州大学学生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和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6.修改郑州大学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章程。
三、切实做好学代会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工作
    各院系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要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在本单位党委(总支)指导下,认真组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做好校学织实施,确保代表候选人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确保通过本单位学生代表会议选出的正式代表人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
    正式代表产生后,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汇总表》(附件表2)、《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附件表3)和《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人选登记表》(附件表4)各一份,连同本单位代表产生情况的报告一道务必于12月3日下午5: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行政楼13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zzu.edu.cn,由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召开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校团委号召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大局,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迎接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学生会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2012年11月23日    

附件:
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及名额分配方案
 
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已经校党委、上级学联组织批准,请各院系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代表人选的推选工作。
一、大会代表及委员会、主席团规模
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360人,其中本专科学生正式代表270人,研究生正式代表90人;拟设校学生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55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8人;拟设校研究生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39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4人。
二、关于代表条件
1.正式代表应为具有郑州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素质高;
3.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品学兼优;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8.列席代表为各单位团委负责同志。
三、关于名额分配
1.为了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根据各单位在校生人数,提出郑州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表1),各本(专)科生培养单位每个专业学代会正式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代会正式代表数原则上不少于1人。
2.推荐本科生代表时,原则上应以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为主,新生代表人数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毕业班代表人数不超过代表总数的10%。推荐研究生代表时,原则上应以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为主,兼顾博士生。
3.各单位要确保女代表人数不低于本单位代表总数的30%;少数民族代表人数不低于本单位代表总数的10%。
4.各院系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原则上应作为正式代表人选。
四、关于产生办法
1.正式代表应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各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在通过民主程序推选本单位正式代表时,应注重把握本专科生、各专业和硕、博士生的比例,并要考虑在学校和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中担任主要职务的学生干部以及在院系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各院系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人选,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院系党委(总支)的领导下,在院系团委的指导下,充分酝酿,层层推选,通过组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确定本单位正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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