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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郑州大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年10月24日 19:52   点击量:   发布人:    资料来源:

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支部:
    郑州大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一项大学生发现身边榜样、重新认识同龄价值追求的活动,也是一项大学生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活动,有利于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引导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的嘱托“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成为有德青年、有责青年和有爱青年,并同时有助于营造良好学风、校风。迄今已经举办六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2017年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郑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个人或者团体。(2016年度“校园之星”以及提名奖均不再参选)
二、评选类型
    1.
学习之星: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能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对待工作、学习、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成绩优异,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
学术之星:学习成绩优秀,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积极宣传或组织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在校期间在省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郑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上报论文仅限本人为前两名作者,如已知参选论文的影响因子请标注。
    3.
自强之星: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用微笑面对生活的艰难,用奋斗回应人生的坎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事迹突出。
    4.
创业之星: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以创业促就业,在创业中富有拼搏精神,不畏艰难,自强不息,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涉及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要求,创业项目前景广阔。注册成立公司的,若本人为法人代表,请附证明材料。
    5.
发明之星:刻苦学习,努力探索,对科学有强烈的兴趣爱好,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有独特的创意和构想,热衷于创造发明和科学实验,动手操作能力强,并且有自己的发明专利或作品设计(排名在前三位,郑州大学为专利所属单位)。
    6.
文体之星:热心文艺活动,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积极代表院系、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优秀成绩。或者,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7.
公益之星: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团队、团支部或社团组织。
    8.
服务之星:积极参与学校或院系、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
三、评选流程
    1.
前期宣传:(1024-113日)
    校团委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校园广播等多种校园媒体对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各院系团委请充分利用各院系团属官方微博、微信、宣传海报、展板、条幅等形式宣传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动员本院系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
院系初选:(113-1113日)
    各院系首先组织班级团支部评选,自下而上挖掘典型事迹,结合班级团支部评选组织院系级评选,确定院系的年度校园之星,每类最终推荐1名候选人报校团委(推荐候选人先进事迹须通过院系团委官方微博广泛宣传,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审核,并@郑州大学青年集结号),院系团委填写2017年度“校园之星”汇总表(附件1),参选学生填写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附件2),报名材料的个人(团队)事迹介绍院系必须严格审核,保证材料真实可信,且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相关材料由院系统一汇总后于11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
zdtwxcb@126.com;并打印(双面打印)一份,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校团委宣传部(综合管理中心222室)。
    3.
校级复选:(1113-129日)
    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我校“校园之星”,并从中推选出2017年度“郑州大学校园之星”候选人。
    4.
公示监督(1210-1215日)
    校级推选出的“郑州大学校园之星”候选人将以微博专访、事迹宣传和公示的方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各院系请积极动员团员青年与校团委官方微博@郑州大学青年集结号进行互动,扩大院系推选人的影响力。
    5.
总决选及颁奖典礼:1215-1231日)
    从候选人中经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和学生投票产生82017年度“郑州大学校园之星”并公示,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当选2017年度“郑州大学校园之星”,并举行表彰及颁奖典礼。
四、活动要求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推荐候选人以高年级学生为主,充分利用新媒体(微博、微信、网站等),网上网下大力宣传,注意扩大参与面,逐级扎实选拔推选,把握活动进度,真正选出一批优秀大学生典型,为大学生追求拼搏进取精神、彰显青春风采提供舞台。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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