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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22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日期:2018年03月09日 15:13   点击量:   发布人:    资料来源:

校内各单位、各基层团委:

201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高举团旗跟党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伟大实践,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集中展示全省广大团员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在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按照团省委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22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表彰名额

(一)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1978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出生)的本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河南籍青年和在河南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曾获得“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 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二)推荐名额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基层团委限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 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2.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真正把在生产、科研、教学、创业等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推荐上来。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的专家可按专技人员对待。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对拟推荐对象要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 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5. 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学校各单位、各基层团委于3月20日前将《第22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人选考察表、公示、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清单所需其他材料各一式两份,盖章后报至综合管理中心222办公室校团委组织部,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zzu.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电话:67781511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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