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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郑州大学202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17:30   点击量:   发布人:    资料来源:

为进一步在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中普及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理念,引导青年学生在参与创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创业精神、增强创造能力、提升创业素质,努力营造浓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并选拔和培育一批优秀的创业计划项目,同时为积极备战2024年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工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决定联合开展郑州大学202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内容

根据《“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见附件1)内容,“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下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大组别;如有其它专项赛事另行通知。

二、参赛资格

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三、申报组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项目只能在1个单位申报,如有雷同视为作弊,取消参赛资格。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

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对于跨院组队的项目,学校视同共同参与项目,以所有参与单位名义对外公布。在计算单位组织得分时,申报单位给予100%获奖分数,另行奖励额外30%的得分由其余参与单位平分。跨院组队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申报单位,明确成员顺序和指导老师顺序。原则上终审决赛阶段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五、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

各学院要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对“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进行宣传,向学院同学介绍竞赛章程和经验,支持学生组建团队,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聘请专业指导教师对选手进行培训,帮助选手选好创业项目,指导完成作品。成立竞赛工作指导评审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统筹协调竞赛工作,确保学院初赛质量。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召开宣传动员会议。

2.初赛阶段

本届赛事初赛环节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包括选题论证、中期检查和初赛评审工作。各学院组成指导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作品申报表和项目介绍材料PPT等进行书面指导、评审,并组织进行现场问辩,最终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校赛。各学院须于2023年12月上旬完成初赛,并将初赛作品资料向学校报备,并持续跟进入围校赛作品的指导工作。

本届竞赛不限制推荐校赛作品数量。学院在组织初赛时,仅可设置一、二、三等奖3个获奖等级。其中,一等奖占比20%,二等奖占比不低于30%,三等奖占比不低于50%,汇总表队伍顺序为学院推荐顺序。校赛终审入围作品为各学院一等奖作品且不超过6件,获得上届挑战杯、优胜杯、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参加校赛终审作品不超过8件。一等奖作品较多的以各学院推荐顺序为准。

所有推荐校赛的作品,均需提交完整参赛项目资料,并待省赛开启后在官网系统里完成报备。未完成官网系统报备的项目,取消校赛获奖等级,不予颁发校赛获奖证书。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15日前,①《郑州大学2024“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②所有推荐校赛项目《郑州大学2024“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③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转PDF格式),④其它证明资料(扫描在同一PDF文档中,列清目录)⑤《商业计划书》,(每个项目放在1个文件夹内,以“项目名称+队伍负责人”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整理完毕,学院文件夹命名“学院+挑战杯校赛推荐项目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utw222@163.com,所有纸质版资料①-⑤均需提交)提交至校团委创新实践部(综合管理中心222室)。

3.校赛阶段

校赛相关事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本届校级赛事分为书面评审环节和现场终审决赛两个环节,书面评审以《参赛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介绍材料》作为主要评审材料,所有通过书面评审入围现场终审的项目均进行现场答辩,最终评出作品获奖等级。优秀作品推荐参加2024年全省、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五、表彰与奖励

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原则上设“挑战杯”1个,“优胜杯”若干。学校比赛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加分不重复计算。跨院组队项目,另行奖励额外30%的得分由其余参与单位平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项目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组织奖认定应综合考评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群体基础水平、成效、竞赛活动的发动宣传工作,对作品资格审查及初赛组织情况,报送作品的及时性、规范性。

六、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及上级赛事要求变化,另行通知。

联络方式:校团委创新实践部 0371-67781511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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