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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日期:2023年12月27日 17:04   点击量:   发布人:    资料来源:

各基层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团员和青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

二、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三、参加范围

我校全体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其余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已参加党内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自愿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主要安排

1.组织团员深化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

2.联系实际查找不足

围绕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执行上级团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团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青年、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

3.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

4.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

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

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5.做好记载录入

2024年1月12日前,专题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填写附件1《郑州大学XX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发送到校团委邮箱tuanwei@zzu.edu.cn。

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具体环节见附件2《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联 系 人:裴东杰

联系电话:67781511

电子邮箱:tuanwei@zzu.edu.cn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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