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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大学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12月27日 17:09   点击量:   发布人:    资料来源:

各基层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23年1月12日前完成线上、线下对标定级工作。

二、参评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三、评级标准

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

(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四、工作步骤

1.团(总)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团(总)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2.基层团委复核团(总)支部自评结果

基层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清理、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

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总结评估情况报送

“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各基层团委要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总结评估情况报校团委邮箱tuanwei@zzu.edu.cn,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联 系 人:裴东杰

联系电话:67781511

电子邮箱:tuanwei@zzu.edu.cn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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