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基本法的由来

作者: 时间:2018-11-12 点击数:

澳门基本法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澳门基本法》或《基本法》),其内容主要是将我国在《中葡联合声明》中宣布的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法律化,规定“一国两制”条件下澳门的制度和政策,是澳门的宪制性法律,其主要目标是维护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持续发展、繁荣稳定。

澳门问题顺利解决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和香港问题不同,澳门是葡萄牙商人于1553-1557年间以向明朝官员“行贿”的方式,租赁的一块进行贸易的居留地,葡萄牙商人每年向广东地方政府交地租500两白银。鸦片战争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葡萄牙殖民者看到了清政府的腐败、软弱。于是,追随西方列强,加紧侵略扩张,并于1849年,废除地租,强行占领澳门,将澳门变成葡萄牙的殖民地。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对澳门采取了与香港相同的政策:维持现状、长期打算、充分利用。

1984年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为解决澳门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1984年10月,邓小平接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曾谈到:“澳门问题将会像香港一样,同一个时期,同一个方式解决。”1986年5月20日,中葡两国政府发布了就澳门问题进行会谈的“新闻公报”:经过友好磋商之后,决定在本年6月最后一个星期于北京开始谈判,解决澳门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1986年6月30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首轮谈判在北京举行。由于中葡之间不像中英之间有个主权争执,故相对于香港问题,澳门问题的解决就简单多了。但在“移交管治权的时间”、“双重国籍”等问题上,中葡双方也发生了激烈的争论。经过9个月、共4轮的谈判、协商,中葡两国于1987年4月13日正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声明: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问题顺利解决。

澳门基本法的制定过程

中葡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系统阐述了对澳门的基本政策,但这些政策仅仅体现在外交文件上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长久发挥法律效力。而且,制定基本法也是中国政府在中葡联合声明中作出的承诺。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198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告成立并正式开始工作。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各方面的人士和专家组成,起草委员共48人,其中22名来自澳门,姬鹏飞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胡绳、王汉斌、马万祺、何鸿燊、雷洁琼、钱伟长、何厚铧、薛寿生、李后、周鼎(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起草委员的人数又略有变化)。

为了广泛地听取澳门各界人士的意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在澳门的22位起草委员发起筹组一个民间的有广泛代表性的、由90名成员组成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以配合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咨询委员会与起草委员的性质和任务不同,彼此没有隶属关系。咨询委员会成员可作为澳门各界人士与起草委员会联系、沟通的桥梁和反映对基本法意见的一条重要渠道,也可将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和综合归纳,供起草委员会参考。

1989年5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初步确定了基本法的结构内容、起草办法以及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关于基本法的结构内容,主要仿照已经颁布的香港基本法草案,同时结合澳门的实际情况,作了一些相应的改动。1991年7月,委员会公布了《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澳门和内地广泛征询各界人士的意见,不久,委员会收到各种意见2000多条。同年12月,起草委员会5个专题小组根据收集的意见,逐条逐件进行了讨论,并对条文作了100多处修改。1992年3月,起草委员会公布《基本法(草案)》,再次向内地和澳门各界人士征求意见。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决定基本法于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

澳门基本法的制定历时4年又5个月,期间,起草委员会先后举行了9次全体会议,3次主任委员扩大会议,70次专题小组会议,3次区旗区徽图案评选委员会会议,凝聚了澳门和内地无数人的智慧,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方针,不仅为澳门未来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律保证,而且为澳门政权交接的过渡时期指明了在各个方面相互衔接的方向。

澳门基本法的实施

澳门基本法由序言、总则、各章节条文(145条)及3个附件组成。其各项规定,既有助于维护国家的独立、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又充分保证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和行使高度的自治权,反映和照顾到了澳门的实际和特点,继续保持澳门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澳门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坚守基本法,严格实施基本法,且倾力扶助澳门,致力于澳门的繁荣与稳定。事实证明:基本法是维护澳门稳定与发展的基石。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在出席澳门基本法颁布15周年研讨会上表示,特区成立以来,整体社会呈现持续发展的态势,当中基本法所提供的法律保障十分关键。他指出,“一国两制”实践的内容不断丰富,我们必须结合特区的发展新形势,全面且准确地理解基本法,并以基本法来规范特区的工作。尤其需要重视、理解及体现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从而确保澳门“一国两制”的实践在正确的道路上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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