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突发事件档案收集与管理工作亟需加强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4-01-01 点击数:

应对突发公共危机,是现代国家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问题,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各种公共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的高风险社会时期。其中有些风险是传统型的如SARS、地震、雪灾、海啸等自然灾害,有些是工业化进程中不断出现的生产事故、劳资冲突及刑事犯罪等。突发事件通常具有突发性、破坏性、紧迫性、不确定性以及资源缺乏性等特征。近年来我国对应对公共危机非常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各部门、各层面也都制定了紧急预案。相对而言,许多基层部门对于公共突发事件的档案收集与管理工作还比较滞后,或者说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突发事件的档案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议国家财政、国家档案局拨出专款,以各地的档案部门为依托,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系列工作,建成全面、高效的公共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收集、整理与
突发事件有关的一切档案信息。主要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突发事件本身的信息,包括事件的类型、时间、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危害等;

二是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包括各种紧急决策信息、社会动员信息、资源调配信息等等;

三是各部门所制定的紧急预案,以及紧急预案启动后的实施情况、后果评估等研究分析性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档案部门要提早介入,主动工作,要派出专门人员对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档案做好收集、移交、接收、入馆工作,确保完善、安全、及时。

    第二,在全国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档案信息系统,形成国家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政府可以利用档案网络,调阅全国范围内所发生过的同类突发事件的所有资料,及时反应、正确决策、控制事态,并对一些没有事先料想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正确判断,进而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补救。为了提高档案网络技术的使用效益,国家档案局可组织团队集体攻关,研究国外经验,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有参考价值的信息。突发事件一旦爆发,突发事件档案信息系统会借助各种媒介如广播、网络、报纸、电视、电话等多种形式在极短时间内进行传播,实现广泛意义上的共享。

    第三,进行人员培训,强化其档案意识、责任意识。各级档案工作人员一方面要加强对应急档案的补充、整理与研究,另一方面发挥档案的警示功能,利用典型案例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提高风险意识,从危机中吸取教训,要从源头上和制度上建立健全防范、制约和监督机制。同时,要对普通民众进行危机应对教育以及自我保护教育。在一些灾害频发的地区更要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

    第四,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各级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项档案损失的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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