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工程学院本科生进实验室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科研实验室在培养本科生科研实践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激发本科生的科创热情,引导和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科研活动,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机制,同时增进师生感情和相互了解,为学生报考本院研究生创造条件,在《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关于本科生进科研实验室的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生遴选条件及要求

1.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面向二年级(含)以上各专业本科生;

2.专业基础扎实、创新实践能力强,有意报考本院研究生及参加各类课外竞赛成绩突出者优先;

3.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老师,每名学生只可选择一名指导老师(或课题组),指导老师确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调整;

4.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物理工程学院本科生进实验室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自荐材料;

5.学院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以及指导老师的考核意见等,经评议后择优录取;

6.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科研学习计划,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7.进实验室后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则制度;

8.做毕业设计时,优先选择指导老师的毕业设计题目。

 第三条 指导老师任职条件及要求

1.富有创新精神,关心热爱学生;

2.具有指导研究生资格的教授、副教授(含校直聘教授、副教授)或承担在研的科研项目及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老师;

3.能够结合学生自身情况,制定学生参与导师科研的培养学习计划;

4.能对被指导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能为学生科研工作或研究论文的发表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6.培养任务结束后,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客观全面的鉴定意见;

7.每位导师最多可指导3名学生。

 第四条 奖惩

1.学院结合导师制定的培养学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师生互评意见等组织对指导老师和学生的双向考核,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确定对指导老师和学生的考核结果;

2.为了鼓励老师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学院对指导老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根据考核结果,年终分别给予指导老师30学时本科教学工作量(优秀)、20学时本科教学工作量(合格),学生考核结果为不及格,不给予指导老师工作量;

3.根据学院的考核结果,在研究生推免工作中给予学生加分奖励,优秀加5分,合格加3分,不合格不加分;

4.科研成果奖励

论文类(限第一作者):SCI(EI)奖励 10.3万元、核心期刊奖励0.2万元,教师为通讯作者的所获奖励与学生相同;

竞赛类:全国一等奖2万元、全国二等奖0.5万元;省一等奖0.3万元;其他视情况奖励0.20.1万元;

专利类:发明专利0.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0.1万元(专利奖励以个为单位);

备注:所获奖项必须和科研培养计划相关,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奖励

5.学生在进实验室的过程中,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指导老师要认真负责,对于在实验过程中出现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及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的责任事故等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物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大家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把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 zgh1963@zzu.edu.cn

 

        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

          201795

 

 

              郑州大学物理工程本科生进实验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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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生本人、学院教学办公室、指导老师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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