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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发布日期:2019-03-28  来源:   点击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 

军令﹝2018﹞60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已经2018年3月22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主席 习近平 

○一八年四月四日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作用与意义

第四条 首长、机关的责任

第五条 队列纪律

第二章 队列指挥

第六条 队列指挥位置

第七条 队列指挥方法

第八条 队列指挥要求

第三章 队列队形

第九条 基本队形

第十条 列队的间距

第十一条 分队的队形

第十二条 旅的队形

第十三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

第四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四条 立正

第十五条 跨立

第十六条 稍息

第十七条 停止间转法

第十八条 行进

第十九条 立定

第二十条 步法变换

第二十一条 行进间转法

第二十二条 敬礼、礼毕和单个军人敬礼

第二十三条 坐下、蹲下、起立

第二十四条 脱帽、戴帽

第二十五条 宣誓

第二十六条 整理着装

第二十七条 携枪

第二十八条 40火箭筒手的携筒

第二十九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

的持筒

第三十条 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95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一条 班用机枪手、狙击步

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二条 40火箭筒手的操筒

第三十三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

的操筒

第三十四条 其他武器的操持

第五章 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第三十五条 集合、离散

第三十六条 整齐、报数

第三十七条 出列、入列

第三十八条 行进、停止

第三十九条 队形变换

第四十条 方向变换

第四十一条 分队、部队敬礼

第四十二条 班的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三条 排、连的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四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第四十五条 卫兵执勤动作

第四十六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第六章 分队乘坐交通工具

第四十七条 乘坐运输车

第四十八条 乘坐客车

第四十九条 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第五十条 乘坐火车

第五十一条 乘坐舰(船)艇

第五十二条 乘坐飞机(直升机)

第七章 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

第五十三条 国旗的掌持

第五十四条 国旗的升降

第五十五条 军旗的掌持

第五十六条 军旗的授予

第五十七条 迎军旗

第五十八条 送军旗

第五十九条 院校迎送军旗

第八章 阅兵

第六十条 阅兵时机和权限

第六十一条 阅兵形式

第六十二条 阅兵指挥

第六十三条 旅阅兵程序

第六十四条 师级以上部队阅兵

第六十五条 其他部队和院校阅兵

第六十六条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第六十七条 空中阅兵

第九章 仪式

第六十八条 基本规范

第六十九条 升国旗仪式

第七十条 誓师大会仪式

第七十一条 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

第七十二条 凯旋仪式

第七十三条 组建仪式

第七十四条 转隶交接仪式

第七十五条 授装仪式

第七十六条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第七十七条 首次单飞、停飞仪式

第七十八条 授奖(授称、授勋)仪式

第七十九条 军人退役仪式

第八十条 纪念仪式

第八十一条 迎接烈士仪式

第八十二条 军人葬礼仪式

第八十三条 迎外仪仗仪式

第八十四条 鸣枪礼的组织实施

第八十五条 其他仪式的组织实施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武警部队适用

第八十七条 队列动作调整授权

第八十八条 特别规定的适用

第八十九条 施行时间

 录

附录一 队列口令的分类、下达的基本要领和呼号的节奏

附录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

附录三 标兵旗的规格

附录四 符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保持整齐划一和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本条令没有规定的队列生活事项,按照有关条令、条例和战区、军兵种制定的规章执行。

第三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全体军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军要求,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第四条 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机关组织贯彻执行。首长和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令,起表率作用,并对部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队列纪律

(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二)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

(三)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四)保持队列整齐,出列、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

第二章 队列指挥

第六条 队列指挥位置

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队列左侧中央前或者偏后,必要时在队列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队列左侧前或者左侧,必要时在队列右侧前(右侧)或者左(右)侧后(见附录二)。

第七条 队列指挥方法

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行进间,动令除向左转走和齐步、正步互换及敬礼、礼毕时落在左脚,其他均落在右脚。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

第八条 队列指挥要求

(一)指挥位置正确;

(二)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

(三)口令准确、清楚、洪亮;

(四)熟练掌握和运用队列指挥方法;

(五)认真清点人数、检查着装,按照规定组织验枪;

(六)严格要求,维护队列纪律。

第三章 队列队形

第九条 基本队形

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需要时,可以调整为其他队形。

第十条 列队的间距

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

第十一条 分队的队形

(一)班的队形(见图1—图4)

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需要时,可以成二列横队或者二路纵队。

班通常按照身高列队,必要时按照战斗序列列队。

(二)排的队形(见图5—图6)

排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

排横队,由各班的班横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排纵队,由各班的班纵队依次向右并列组成。

排长的列队位置:横队时,在第一列基准兵右侧;纵队时,在队列中央前。

(三)连的队形(见图7—图9)

连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连横队,由各排的排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连并列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部和炊事班等,以二列(路)或者三列(路)组成相应的队形,位于本连队尾。

连指挥员的列队位置: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右侧,前列为连长、副连长,后列为政治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前,前列为连长、政治指导员,后列为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后列中央为副连长)。

(四)营的队形(示例见图10—图12)

营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营横队,由各连的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部所属人员编为三列(路)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

营属其他分队,采用同连相应的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位于本营队尾。

营指挥员的列队位置: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营部右侧,前列为营长、副营长,后列为政治教导员(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为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纵队时,位于营部前,前列为营长、政治教导员,后列中央为副营长(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后列为副营长、副政治教导员)。

第十二条 旅的队形

旅的基本队形,分为营横队的旅横队、营并列纵队的旅横队和旅纵队(示例见图13—图15)。

营横队的旅横队,由各营的营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的旅横队,由各营的营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旅纵队,由各营的营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旅机关按照编制序列以及旅队形性质,编成纵队或者横队,位于第一营前或者右侧。

旅属其他分队,应当采用同营、连相应的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位于本旅队尾。

旅指挥员的列队位置:各种队形中,旅指挥员成二路。横队时,位于旅机关右侧,右路为旅长、副旅长、参谋长,左路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纵队时,位于旅机关前,左路为旅长、副旅长、参谋长,右路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

军旗位置:掌旗员和护旗兵成一列。横队时,在旅指挥员右侧;纵队时,在旅指挥员前。

第十三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四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四条 立正

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迎送军旗、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见图16)。参加阅兵时,下颌上仰约15度。

第十五条 跨立

跨立即跨步站立,主要用于训练、执勤和舰艇上分区列队等场合,可以与立正互换。

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或者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手心向后。携枪时不背手(见图17)。

第十六条 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携枪(筒)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动作应当迅速。

第十七条 停止间转法

(一)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

半面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90度,身体重心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

半面向右(左)转,按照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二)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

要领:按照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第十八条 行进

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移步和礼步。

(一)齐步

齐步是军人行进的常用步法。

口令:齐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着海军藏青色春秋常服、冬常服时,拇指根部对正双排扣中间位置),并高于春秋常服或者冬常服最下方衣扣约5厘米(着夏常服、水兵服时,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5厘米;着作训服时,与外腰带扣中央同高),离身体约30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见图18)。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二)正步

正步主要用于分列式和其他礼节性场合。

口令:正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踢出约75厘米,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约2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节;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春秋常服或者冬常服最下方衣扣约15厘米处(着夏常服、水兵服时,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15厘米处;着作训服时,高于外腰带扣中央约10厘米处),离身体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见图19)。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三)跑步

跑步主要用于快速行进。

口令:跑步——走。

要领: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四指蜷握,拇指贴于食指第一关节和中指第二节),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见图20-1),同时左脚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见图20-2);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垂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着海军藏青色春秋常服、冬常服时,两拳内侧各距双排扣中间位置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四)便步

便步用于行军、操练后恢复体力及其他场合。

口令:便步——走。

要领:用适当的步速、步幅行进,两臂自然摆动,上体保持良好姿态。

(五)踏步

踏步用于调整步伐和整齐。

停止间口令:踏步——走。

行进间口令:踏步。

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照齐步或者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见图21)。

(六)移步(5步以内)

移步用于调整队列位置。

1.右(左)跨步

口令:右(左)跨×步——走。

要领:上体保持正直,每跨1步并脚一次,其步幅约与肩同宽,跨到指定步数停止。

2.向前或者后退

口令:向前×步——走。

后退×步——走。

要领:向前移步时,应当按照单数步要领进行(双数步变为单数步)。向前1步时,用正步,不摆臂;向前3步、5步时,按照齐步走的要领进行。向后退步时,从左脚开始,每退1步靠脚一次,不摆臂,退到指定步数停止。

(七)礼步

礼步主要用于纪念仪式中礼兵的行进。

口令:礼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缓慢抬起,腿要绷直,脚尖上翘,与腿约成90度,脚后跟离地面约30厘米,按照脚跟、脚掌顺序缓慢着地,步幅约55厘米,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两臂下垂自然伸直、轻贴身体(抬祭奠物除外);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见图22)。行进速度每分钟24-30步。

(八)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行进

携折叠写字椅行进时,左手提握支脚上横杠中间部位,左臂下垂自然伸直,写字板面朝外。

第十九条 立定

口令:立——定。

要领:齐步、正步和礼步时,听到口令,左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脚尖向外约30度,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跑步时,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着地,右脚取捷径靠拢左脚,同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踏步时,听到口令,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跑步的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踏2步,再按照上述要领进行。

第二十条 步法变换

步法变换,均从左脚开始。

齐步、正步互换,听到口令,右脚继续走1步,即换正步或者齐步行进。

齐步换跑步,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提到腰际,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听到动令,即换跑步行进。

齐步换踏步,听到口令,即换踏步。

跑步换齐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齐步行进。

跑步换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踏步。

踏步换齐步或者跑步,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齐步或者跑步行进。

第二十一条 行进间转法

(一)齐步、跑步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走。

要领:左(右)脚向前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左)约45度,身体向右(左)转90度时,左(右)脚不转动,同时出右(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半面向右(左)转走,按照向右(左)转走的要领转45度。

(二)齐步、跑步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走。

要领:左脚向右脚前迈出约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约45度,以两脚的前脚掌为轴,向后转180度,出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三)转动时,保持行进时的节奏,两臂自然摆动,不得外张;两腿自然挺直,上体保持正直。

第二十二条 敬礼、礼毕和单个军人敬礼

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

(一)敬礼

1.举手礼

口令:敬礼。

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卷檐帽、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约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见图23)。

2.注目礼

要领: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同时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3.举枪礼

举枪礼用于阅兵式或者执行仪仗任务。

口令:向右看——敬礼。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胸前,枪身垂直并对正衣扣线,枪面向后,离身体约10厘米,枪口与眼同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接握表尺上方,小臂略平,大臂轻贴左胁;同时转头向右(见图24)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二)礼毕

口令:礼毕。

要领:行举手礼者,将手放下;行注目礼者,将头转正;行举枪礼者,将头转正,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前踵轻轻着地,同时左手放下,成持枪立正姿势。

(三)单个军人敬礼

要领:单个军人在距受礼者5-7步处,行举手礼或者注目礼。

徒手或者背枪时,停止间,应当面向受礼者立正,行举手礼,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行进间(跑步时换齐步),转头向受礼者行举手礼,并继续行进,左臂仍自然摆动(见图25),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

携带武器(除背枪)等不便行举手礼时,不论停止间或者行进间,均行注目礼,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

第二十三条 坐下、蹲下、起立

(一)坐下

1.徒手坐下

口令:坐下。

要领:左小腿在右小腿后交叉,迅速坐下(坐凳子时,听到口令,左脚向左分开约一脚之长;女军人着裙服坐凳子时,两腿自然并拢),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

2.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坐下

要领:当听到“放凳子”的口令,左手将折叠写字椅提至身前交于右手,右手反握支脚上横杠,左手移握写字板和座板上沿,两手协力将支脚拉开;尔后上体右转,两手将折叠写字椅轻轻置于脚后,写字板扣手朝前,恢复立正姿势;当听到“坐下”的口令,迅速坐在折叠写字椅上。

使用折叠写字椅的靠背或者写字板时,应当按照“打开靠背”或者“打开写字板”的口令,调整折叠写字椅和坐姿;组合使用写字板时,根据需要确定组合方式和动作要领。

3.背背囊(背包)坐下

要领:听到“放背囊(背包)”的口令,两手协力解开上、下扣环,握背带;取下背囊(背包),上体右转,右手将背囊(背包)横放在脚后,背囊(背包)正面向下,背囊口向右(背包口向左);按照口令坐在背囊(背包)上。携枪(筒)放背囊(背包)时,先置枪(架枪、筒),后放背囊(背包)。

(二)蹲下

口令:蹲下。

要领:右脚后退半步,前脚掌着地,臀部坐在右脚跟上(膝盖不着地),两腿分开约60度(女军人两腿自然并拢),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见图26)。蹲下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三)起立

口令:起立。

要领:全身协力迅速起立,左脚取捷径靠拢右脚(蹲下时,右脚取捷径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或者成持枪、肩枪(筒)立正姿势。

班用机枪架枪和40火箭筒架筒时,起立后取枪、筒。

携背囊(背包)起立时,当听到“取背囊(背包)——起立”的口令后,按照放背囊(背包)的相反顺序进行。

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起立时,当听到“取凳子——起立”的口令后,按照放折叠写字椅的相反顺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 脱帽、戴帽

(一)脱帽

口令:脱帽。

要领:立姿脱帽时,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取捷径置于左小臂,帽徽朝前,掌心向上,四指扶帽檐或者帽墙前端中央处,小臂略成水平,右手放下(见图27)。

坐姿脱帽时,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置于桌(台)面前沿左侧或者膝上,使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也可以置于桌斗内。

(二)戴帽

口令:戴帽。

要领: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取捷径将帽迅速戴正。

(三)携枪(筒)时,用左手脱帽、戴帽。

(四)需夹帽时(作训帽除外),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取捷径将帽取下,左手握帽墙(女军人戴卷檐帽时,将四指并拢,置于下方帽檐与帽墙之间),小臂夹帽自然伸直,帽顶向左,帽徽朝前(见图28)。

第二十五条 宣誓

口令:宣誓。

宣誓完毕。

要领:听到“宣誓”的口令,身体保持立正姿势,右手握拳取捷径迅速抬起,拳心向前,稍向内合;拳眼约与右太阳穴同高,距离约10厘米;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高声诵读誓词(见图29)。

听到“宣誓完毕”的口令,将手放下。

第二十六条 整理着装

整理着装,通常在立正的基础上进行。

口令:整理着装。

要领:两手(持自动步枪时,将枪夹于两腿间)从帽子开始,自上而下,将着装整理好(必要时,也可以相互整理);整理完毕,自行稍息;听到“停”的口令,恢复立正姿势。

第二十七条 携枪

(一)肩枪

成立正姿势肩冲锋枪、自动步枪时,右手在右胸前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右大臂轻贴右胁,枪身垂直,枪口向下(见图30)。

(二)持枪

成立正姿势持班用机枪、狙击步枪、81式自动步枪(打开枪托)、03式自动步枪(打开枪托)时,右臂自然下垂,左手将背带挑起、拉直,由右手拇指在内压住,余指并拢在外将枪握住,同时左手放下,枪面向后,托底钣(95式班用机枪托底)全部(81式自动步枪、03式自动步枪托前踵)在右脚外侧着地,托后踵同脚尖平齐(见图31)。

持枪转动时,除按照徒手动作要领外,听到预令,将枪稍提起,拇指紧贴于右胯,使枪随身体平稳转向新方向,托前踵(95式班用机枪托底)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三)双手持枪

成立正姿势持自动步枪时,使背带落在左肩,左手握护盖(或者护木),右手握握把,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枪口朝向左下方。

(四)携枪行进

持枪时,听到行进口令的预令,将枪提起,使枪身略直,拇指贴于右胯,使枪身稳固,其余要领同徒手。

背枪、肩枪、挂枪、托枪、提枪时,听到行进口令,保持携枪姿势,其余要领同徒手。

持枪立定时,在右脚靠拢左脚后,迅速将托底钣(95式班用机枪托底)轻轻着地。其余要领同徒手。

(五)携枪坐下

口令:枪靠右肩——坐下。

要领:携枪坐下时,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尔后枪靠右肩、枪面向右,右手自然扶贴护木(或者护盖),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肩冲锋枪、81式自动步枪、03式自动步枪坐下时,听到预令,右手移握护木(或者护盖),使背带从肩上滑下,将枪取下。

95式自动步枪坐下时,听到“右手扶枪——坐下”的口令,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同时将枪置于右小腿前侧,枪身与地面垂直,枪面向后;右手自然扶握上护盖前端,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肩枪坐下时,听到预令,右手移握下护手前端,使背带从肩上滑下,将枪取下。

第二十八条 40火箭筒手的携筒

(一)肩筒

成立正姿势肩筒时,右手在右胸前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右大臂轻贴右胁,筒身垂直,筒尾向下(见图32)。

(二)携筒坐下

口令:筒靠右肩——坐下。

要领:携40火箭筒坐下时,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尔后筒靠右肩、筒面向左,右手自然扶握护板,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肩筒坐下时,听到预令,用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筒转到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板,右手移握提把,将筒取下。

(三)携筒蹲下

蹲下时,40火箭筒的携带方法不变,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

第二十九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的持筒

(一)成立正姿势持120反坦克火箭筒(连用,下同)时,右手自然下垂扶握筒身右侧,筒口在右脚外侧与脚尖平齐。

(二)持120反坦克火箭筒转动时,除按照徒手动作要领外,听到预令,左手握提把,右手握握把,将发射筒提起,携筒稳定至新的方向并将其放下,成立正姿势。

第三十条 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95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一)肩枪、挂枪互换

1.肩枪换挂枪

口令:挂枪。

要领:左手掌心向下取捷径在右肩前握背带,右手沿背带移握护木,右臂前伸将枪口转向前;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左肩,使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表尺中央部位位于衣扣线;右手移握枪颈(折叠式冲锋枪,握复进机盖后端),左手放下(阅兵等时机左手可握护木),成挂枪立正姿势。

95式自动步枪手,左手掌心向下取捷径在右肩前握背带,右手移握上护盖前端,右臂前伸将枪口转向前;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左肩,使枪身的下护手销对正衣扣线,枪身在胸前约成60度;右手移握枪托中间部位,左手放下(阅兵等时机左手可握下护手前端),成挂枪立正姿势(见图33)。

03式自动步枪手,左手掌心向下取捷径在右肩前握背带,右手移握护盖前端,右臂前伸将枪口转向前;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左肩,使枪身的上机匣销对正衣扣线,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右手移握枪颈,左手放下(阅兵等时机左手可握护盖),成挂枪立正姿势。

自动步枪,挂枪时不上刺刀。

2.挂枪换肩枪

口令:肩枪。

要领:右手移握护木(95式自动步枪,移握上护盖前端;03式自动步枪,移握护盖前端),左手移握背带;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右肩,枪口向下,枪身垂直;右手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左手放下,成肩枪立正姿势。

(二)肩枪、背枪互换

1.肩枪换背枪

口令:背枪。

要领:左手在右肩前握背带,右手掌心向后移握准星座(95式自动步枪,握准星座与上护盖连接部位);两手协力将枪上提,左手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左肩;两手放下,成背枪立正姿势。

2.背枪换肩枪

口令:肩枪。

要领:右手掌心向后握准星座(95式自动步枪,握准星座与上护盖连接部位);左手在左肩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右肩;右手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左手放下,成肩枪立正姿势。

(三)挂枪、背枪互换

1.挂枪换背枪

口令:背枪。

要领:右手握准星座(95式自动步枪,握上护盖前端),稍向上提,左手在左肩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背后;两手放下,成背枪立正姿势(见图34)。

2.背枪换挂枪

口令:挂枪。

要领:右手掌心向前移握准星座,稍向上提,左手在右肋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胸前;右手移握枪颈(折叠式冲锋枪,握复进机盖后端),左手放下或者握护木,成挂枪立正姿势。

95式自动步枪手,右手掌心向前移握上护盖前端,稍向上提,左手在右肋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胸前;右手移握枪托中间部位,左手放下或者握下护手前端,成挂枪立正姿势。

03式自动步枪手,右手掌心向前移握准星座,稍向上提,左手在右肋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胸前;右手移握枪颈,左手放下或者握护盖前端,成挂枪立正姿势。

(四)81式自动步枪、03式自动步枪(打开枪托、上刺刀)的提枪、枪放下

1.提枪

口令:提枪。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距身体约10厘米,枪面向后,手约同肩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握护木(03式自动步枪,握护盖前端);右手移握握把,右臂伸直;将枪轻贴右侧,枪身要正,并与衣扣线平行;右大臂轻贴右胁,左手迅速放下,成提枪立正姿势(见图35)。

2.枪放下

口令:枪放下。

要领:右手将枪向前稍向下推出,右臂伸直,同时左手迅速握护木(03式自动步枪,握护盖前端),右手移握准星座附近;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前踵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五)81式自动步枪、03式自动步枪的提枪、端枪互换

1.提枪换端枪

口令:端枪。

要领:行进时,听到“端枪”的口令,继续向前3步,于左脚着地时,右手将枪移至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木(03式自动步枪,握护盖前端),准星与肩同高;右脚再向前1步的同时,右手移握枪颈;于左脚着地时,两手将枪导向前,枪面向上,左手掌心转向右,枪颈紧贴右胯,右臂与两肩约在同一平面,刺刀尖约与下颌同高,并在右肩的正前方(见图36)。

2.端枪换提枪

口令:提枪。

要领:听到“提枪”的口令,继续向前3步,于左脚着地时,左手收至右胸前,右手向前下方推枪;右脚再向前1步,右手移握握把;于左脚着地时,将枪收至提枪位置,左手放下。

第三十一条 班用机枪手、狙击步枪手的操枪

(一)托枪、枪放下

口令:托枪。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离身体约15厘米,枪面向右(狙击步枪,枪面向后),手心约与肩同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握护木(狙击步枪,握表尺上方);将枪上提,左手将枪面转向前(狙击步枪,枪面转向左),同时右手拇指贴于托后踵(狙击步枪,贴于托前踵),余指并拢握托底钣,两手协力将枪送上右肩(弹匣与肩同高),左手迅速放下;枪身要正,托后踵与衣扣线齐(狙击步枪,枪面与衣扣线平行);右大臂轻贴右胁,小臂略平,成托枪立正姿势(见图37)。

95式班用机枪手,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离身体约15厘米,枪面向右,准星座约与肩同高,小臂紧贴枪身,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将枪上提;右手移握托底,两手协力将枪面转向前,同时将枪送上右肩,使脚架下端置于右肩,左手迅速放下;枪身要正,枪身侧面与衣扣线平行;右大臂轻贴右胁,小臂略平,成托枪立正姿势。

口令:枪放下。

要领:右手下压枪托,臂伸直,使枪离肩,同时左手接握护木(狙击步枪,接握表尺上方),枪身垂直,枪面向前(狙击步枪,枪面向左);左手将枪面转向右(狙击步枪,将枪面转向后),同时右手握调节器附近(狙击步枪,移握上背带环下方);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钣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95式班用机枪手,右手下压枪托,臂伸直,使枪离肩,同时左手接握上护盖前端,枪身垂直,枪面向前;两手协力将枪面转向右,尔后右手移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二)肩枪、枪放下

口令:肩枪。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离身体约25厘米,枪面向右,上背带环与锁骨同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握护木(狙击步枪,握表尺上方),右手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向左后拉平;用左手的推力和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枪送上右肩,右大臂轻贴右胁,枪身垂直,左手放下,成肩枪立正姿势。

95式班用机枪手,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离身体约25厘米,枪面向右,准星座约与肩同高,小臂轻贴枪身,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尔后右手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向左后拉平;用左手的推力和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枪送上右肩,右大臂轻贴右胁,枪身垂直,左手放下,成肩枪立正姿势。

口令:枪放下。

要领:用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枪转到右肩前,离身体约25厘米,同时左手握护木(狙击步枪,接握表尺上方),枪面稍向右后;右手握调节器附近(狙击步枪,移握上背带环下方),枪身垂直,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钣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95式班用机枪手,用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枪转到右肩前,离身体约25厘米,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枪面向右;右手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枪身垂直,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三)背枪、枪放下

口令:背枪。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胸前(95式班用机枪,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左手将背带向左拉平;两手将枪挂在颈上,右手移握下背带环(95式班用机枪,移握托底);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背后,同时右臂由枪和背带之间伸出,两手放下,成背枪立正姿势。

口令:枪放下。

要领:右手握下背带环,左手在左胸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身体前方,同时右臂由枪和背带之间脱出,右手移握上背带环下方(95式班用机枪,移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两手将枪从颈上取下,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钣(95式班用机枪托底)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第三十二条 40火箭筒手的操筒

(一)肩筒换托筒

口令:托筒。

要领:用右手腕的旋转力将筒转到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板,将筒上提,筒身垂直;右手打开肩托,五指并拢移握筒尾,两手协力将筒送上右肩,使肩托卡于肩上,右大臂轻贴右胁,小臂略平,筒身要正,握把向下,左手放下,成托筒立正姿势(见图38)。

(二)托筒换肩筒

口令:肩筒。

要领:右手下压筒尾,臂伸直,使筒离肩,同时左手接握护板,筒身垂直;右手折回肩托,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将背带向左后拉平;用左手的推力和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筒送上右肩,右大臂轻贴右胁,筒身垂直,左手放下,成肩筒立正姿势。

第三十三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的操筒

(一)持筒换扛筒

口令:扛筒。

要领:左手握提把中部,右脚后撤一大步,右手握握把,两腿微屈,上体倾斜,两手协力将筒身抵于右肩并扛起,右脚收回,左手放下,成立正姿势,此时,右大臂轻贴右胁,筒身略平。

(二)扛筒换持筒

口令:持筒。

要领:左手握提把中部,右脚后撤一大步,两腿微屈,上体倾斜,两手协力将筒身置于身体右侧,右脚收回,筒口在右脚外侧与脚尖取齐,右手自然下垂扶握筒身右侧,拇指根部贴于筒尾背带环处,成立正姿势。

第三十四条 其他武器的操持

其他武器操持的动作要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第三十五条 集合、离散

(一)集合

集合,是使单个军人、分队、部队按照规范队形聚集起来的一种队列动作。

集合时,指挥员应当先发出预告或者信号,如“全连注意”或者“×排注意”,然后,站在预定队形的中央前,面向预定队形成立正姿势,下达“成××队——集合”的口令。所属人员听到预告或者信号,原地面向指挥员成立正姿势;听到口令,跑步到指定位置面向指挥员集合(在指挥员后侧的人员,应当从指挥员右侧绕过),自行对正、看齐,成立正姿势。

1.班集合

口令:成班横队(二列横队)——集合。

要领: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士兵以基准兵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看齐。

成班二列横队时,单数士兵在前,双数士兵在后。

口令:成班纵队(二路纵队)——集合。

要领: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士兵以基准兵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

成班二路纵队时,单数士兵在左,双数士兵在右。

2.排集合

口令:成排横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班横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横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排纵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右前方适当位置,成班纵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纵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右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3.连集合

口令:成连横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成横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横队,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连纵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纵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纵队,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连并列纵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纵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纵队,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4.营集合

营集合,通常规定集合的时间、地点、方向、队形、基准分队以及应当携带的武器、器材和装具等事项。

各连按照规定,由连队值班员整队带往营的集合地点,随即向基准分队取齐,然后,跑步到距主持集合的营值班员5-7步处报告人数,营值班员整队后,向营首长报告人数;也可以由连首长整队带往集合地点,直接向营首长报告。例如:“营长同志,×连应到××名,实到××名,请指示”。

营长以口令指挥集合时,参照本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实施。

5.旅集合

旅集合,参照营集合的规定实施。

(二)离散

离散,是使列队的单个军人、分队、部队各自离开原队列位置的一种队列动作。

1.离开

口令:各营(连、排、班)带开(带回)。

要领:队列中的各营(连、排、班)指挥员带领本队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

2.解散

口令:解散。

要领:队列人员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

第三十六条 整齐、报数

(一)整齐

整齐,是使列队人员按照规定的间隔、距离,保持行、列平齐的一种队列动作。整齐分为向右(左)看齐和向中看齐。

口令:向右(左)看——齐。

向前——看。

要领:基准兵不动,其他士兵向右(左)转头(持枪时,听到预令,迅速将枪稍提起,看齐后自行放下;持120反坦克火箭筒时,听到预令,左手握提把,右手握握把,提起发射筒,看齐后自行放下),眼睛看右(左)邻士兵腮部,前四名能通视基准兵,自第五名起,以能通视到本人以右(左)第三人为度;后列人员,先向前对正,后向右(左)看齐;听到“向前——看”的口令,迅速将头转正,恢复立正姿势。

口令:以×××为准,向中看——齐。

向前——看。

要领:当指挥员指定“以×××为准(或者以第×名为准)”时,基准兵答“到”,同时左手握拳高举,大臂前伸与肩略平,小臂垂直举起,拳心向右(见图39);听到“向中看——齐”的口令后,其他士兵按照向左(右)看齐的要领实施;听到“向前——看”的口令后,基准兵迅速将手放下,其他士兵迅速将头转正,恢复立正姿势。

一路纵队看齐时,可以下达“向前——对正”的口令。

(二)报数

口令:报数。

要领:横队从右至左(纵队由前向后)依次以短促洪亮的声音转头(纵队向左转头)报数,最后一名不转头;数列横队时,后列最后一名报“满伍”或者“缺×名”;连集合时,由指挥员下达“各排报数”的口令,各排长在队列内向指挥员报告人数,如“第×排到齐”或者“第×排实到××名”。

必要时,连也可以统一报数。

要领:连实施统一报数时,各排不留间隔,要补齐,成临时编组的横队队形(见图40)。报数前,连指挥员先发出“看齐时,以一排长为准,全连补齐”的预告,尔后下达“向右看——齐”口令,待全连看齐后,再下达“向前——看”和“报数”的口令,报数从一排长开始,后列最后一名报“满伍”或者“缺×名”。

第三十七条 出列、入列

单个军人和分队出列、入列,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1步用正步,或者按照指挥员指定的步法执行;然后,进到指挥员右前侧适当位置或者指定位置,面向指挥员成立正姿势。

(一)单个军人出列、入列

1.出列

口令:×××(或者第×名),出列。

要领:出列军人听到呼点自己姓名或者序号后应当答“到”,听到“出列”的口令后,应当答“是”。

1)位于第一列(左路)的军人,按照本条上述规定,取捷径出列。

2)位于中列(路)的军人,向后(左)转,待后列(左路)同序号的军人向右后退1步(左后退1步)让出缺口后,按照本条的上述规定从队尾(纵队时从左侧)出列;位于“缺口”位置的军人,待出列军人出列后,即复原位。

3)位于最后一列(右路)的军人出列,先退1步(右跨1步),然后,按照本条有关规定从队尾出列。

2.入列

口令:入列。

要领:听到“入列”口令后,应当答“是”,然后,按照出列的相反程序入列。

(二)班(排)出列、入列

1.出列

口令:第×班(排),出列。

要领:听到“第×班(排)”的口令后,由出列班(排)的指挥员答“到”,听到“出列”的口令后,由出列班(排)的指挥员答“是”,并用口令指挥本班(排),按照本条的有关规定,以纵队形式从队尾(位于第一列的班取捷径)出列。

2.入列

口令:入列。

要领:听到“入列”的口令后,由入列班(排)指挥员答“是”,并用口令指挥本班(排),以纵队形式从队尾(位于第一列的班取捷径)入列。

第三十八条 行进、停止

横队和并列纵队行进以右翼为基准,纵队行进以左翼为基准(一路纵队行进以先头为基准)。

(一)行进,指挥员应当下达“×步——走”的口令。听到口令,基准兵向正前方前进,其他士兵向基准翼标齐,保持规定的间隔、距离行进。纵队行进时,排、连通常成三路纵队,也可以成一、二路纵队。行进中,需要时,用“一二一”(调整步伐的口令)、“一二三四”(呼号)或者唱队列歌曲,以保持步伐的整齐和振奋士气。

(二)停止,指挥员应当下达“立——定”的口令。听到口令,按照立定的要领实施,分队的动作要整齐一致;停止后,听到“稍息”的口令,先自行对正、看齐,再稍息。

第三十九条 队形变换

队形变换,是由一种队形变为另一种队形的队列动作。

(一)横队和纵队的互换

横队变纵队:

停止间口令:向右——转。

行进间口令:向右转——走。

纵队变横队:

停止间口令:向左——转。

行进间口令:向左转——走。

要领:停止间,按照单个军人向右(左)转的要领实施;行进间,按照单个军人向右(左)转走的要领实施。分队动作要整齐一致;队形变换后,排以上指挥员应当进到规定的列队位置。

(二)停止间班横队和班二列横队,班纵队和班二路纵队互换

1.班横队变班二列横队

口令:成班二列横队——走。

要领:变换前,先报数。听到口令,双数士兵左脚后退1步,右脚(不靠拢左脚)向右跨1步,左脚向右脚靠拢,站到单数士兵之后,自行对正、看齐。

2.班二列横队变班横队

口令:间隔1步,向左离开。

成班横队——走。

要领:听到“间隔1步,向左离开”的口令,取好间隔;听到“成班横队——走”的口令,双数士兵左脚左跨1步,右脚(不靠拢左脚)向前1步,左脚向右脚靠拢,站到单数士兵左侧,自行看齐。

3.班纵队变班二路纵队

口令:成班二路纵队——走。

要领:变换前,先报数。听到口令,双数士兵右脚右跨1步,左脚(不靠拢右脚)向前1步,右脚向左脚靠拢,站到单数士兵右侧,自行对正、看齐。

4.班二路纵队变班纵队

口令:距离2步,向后离开。

成班纵队——走。

要领:听到“距离2步,向后离开”的口令,取好距离;听到“成班纵队——走”的口令,双数士兵右脚后退1步,左脚(不靠拢右脚)站到单数士兵之后,自行对正。

(三)连纵队和连并列纵队的互换

1.连纵队变连并列纵队

停止间口令:成连并列纵队,齐步——走。

行进间口令:成连并列纵队——走。

要领: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踏步,其他排和连部逐次进到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左侧踏步并取齐,然后,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

连、排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听到口令,连长左脚继续踏1步,右脚向右前1步,进到政治指导员前方仍踏步,政治指导员继续踏步,副连长向前2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向左前2步),进到连长左侧,副政治指导员向左前1步,进到政治指导员左侧,排长、司务长进到预定列队位置,继续踏步并取齐。

2.连并列纵队变连纵队

停止间口令:成连纵队,齐步——走。

行进间口令:成连纵队——走。

要领: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照直前进,其他排和连部停止间和行进间均踏步,待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离开原位后,各排按照排长、连部和炊事班按照司务长的口令依次跟进。

连、排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听到口令,连长向左前1步,进到副连长前方踏步,政治指导员向前2步,进到连长右侧继续踏步,副政治指导员向右前1步,进到副连长右侧继续踏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右跨半步并踏步),排长、司务长进到预定列队位置继续踏步,取齐后照直前进。

(四)营横队(营并列纵队)和营纵队互换

1.营横队(营并列纵队)变营纵队

停止间口令:成营纵队,齐步——走。

行进间口令:成营纵队——走。

要领:营指挥员或者营部照直前进,各连按照连长的口令变为连纵队,依次跟进;营并列纵队变为营纵队,营指挥员或者营部照直前进,各连按照连长的口令依次跟进。

2.营纵队变营横队(营并列纵队)

停止间口令:成营横队(营并列纵队),齐步——走。

行进间口令:成营横队(营并列纵队)——走。

要领:营指挥员或者营部踏步,各连依次进到营部左侧变为连并列纵队踏步,并向基准分队取齐,然后,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营纵队变为营并列纵队,营指挥员或者营部踏步,各连依次进到营部左侧踏步,并向基准分队取齐,然后,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

3.营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按照本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实施。

(五)旅的队形变换

旅的队形变换,参照营队形变换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条 方向变换

方向变换,是改变队列面对的方向的一种队列动作。

(一)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

停止间,通常是左(右)转弯或者左(右)后转弯,必要时可以向后转。

停止间口令:左(右)转弯,齐(跑)步——走,或者左(右)后转弯,齐(跑)步——走;向后——转,齐(跑)步——走(当需要向后转走时,应当先下“向后——转”的口令,待方向变换后,再下“齐步——走”或者“跑步——走”的口令)。

行进间口令:左(右)转弯——走,或者左(右)后转弯——走。

要领:一列横队方向变换时,轴翼士兵踏步,并逐渐向左(右)转动;外翼第一名士兵用大步行进并同相邻士兵动作协调,逐步变换方向(愈接近轴翼者,其步幅愈小),其他士兵用眼睛的余光向外翼取齐,并保持规定的间隔和排面整齐,转到90度或者180度时踏步并取齐,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

数列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时,第一列轴翼士兵停止间用踏步、行进间用小步,外翼士兵用大步行进,保持排面整齐,边行进边变换方向,转到90度或者180度后,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后续各列按照上述要领,保持间隔、距离,取捷径进到前一列转弯处,转向新方向跟进。

(二)纵队方向变换

停止间,通常是左(右)转弯,或者左(右)后转弯,必要时可以向后转。

停止间口令:左(右)转弯,齐(跑)步——走,或者左(右)后转弯,齐(跑)步——走;向后——转,齐(跑)步——走(按照横队和并列纵队向后转走的方法实施)。

行进间口令:左(右)转弯——走,或者左(右)后转弯——走。

要领:一路纵队方向变换,基准兵在左(右)转弯时,按照单个军人行进间转法(停止间,左转弯走时,左脚先向前1步)的要领实施,在左(右)后转弯时,用小步边行进边变换方向,转到90度或者180度后,照直前进;其他士兵逐次进到基准兵的转弯处,转向新方向跟进。

数路纵队方向变换时,按照数列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的要领实施。

第四十一条 分队、部队敬礼

(一)停止间敬礼

要领:当首长进到距本分队(部队)适当距离时,指挥员下达“立正”的口令,跑步到首长前5-7步处敬礼。待首长还礼后礼毕,再向首长报告。例如:“旅长同志,×营×连正在进行队列训练,应到××名,实到××名,请指示,连长×××”。报告完毕,待首长指示后,答“是”,再敬礼。待首长还礼后礼毕,尔后跑步回到原来位置,下达“稍息”口令或者继续进行操练。

(二)行进间敬礼

要领:由带队指挥员按照单个军人行进间敬礼的规定实施,队列人员按照原步法行进。

第四十二条 班的置(架)枪、取枪

班的置(架)枪,通常以班横队实施。

(一)置枪

口令:置枪。

要领:自动步枪手、狙击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将枪放在右脚外侧前,枪面向右,托后踵(95式自动步枪托底)与脚尖齐。

班用机枪射手,左脚向前1步,左手打开脚架,两手协力将枪架在右脚外侧前,托后踵(95式班用机枪托底)与脚尖齐。

班用机枪副射手,左脚向前1步,将弹盒袋(95式班用机枪弹鼓)放在左脚前。

40火箭筒射手,以右手腕的旋转力,将筒转到右肩前,左手接握护板,右手握提把,左手打开并握脚架,左脚向前1步,两手协力将筒架在右脚外侧前,筒尾与脚尖齐,右手将提把扳向右。

40火箭筒副射手,先放自动步枪,要领同自动步枪手;后放弹药背具,要领同班用机枪副射手。

120反坦克火箭筒置筒时,组长左脚向前一步,将多用途支架置于地上,尔后左脚向左后方撤步的同时转体向左取下小三脚架,并安装三脚架,安装完毕后回到原来位置;一射手待组长安装好小三脚架后,左手握提把,右手握小三脚架卡齿座,打开脚架,左脚向前一步顺势将发射筒置于地上。其他射手,先放自动步枪,要领同自动步枪手;后放弹药背具,要领同班用机枪副射手。

听到“好”的口令,各枪(筒)手,一齐放手回原位,全班成立正姿势。

(二)架枪

口令:架枪。

要领:听到“架枪”的口令,班用机枪(40火箭筒)射手按照架枪(筒)的要领架枪(筒);自动步枪手、狙击步枪手,左脚向前(或者左前、右前)1步,将枪靠在班用机枪护木、40火箭筒护板上或者背具上;班用机枪(40火箭筒)副射手的动作要领同置枪。

(三)取枪

口令:取枪。

要领:81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狙击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护木(或者护盖)取枪。

95式自动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左手掌心向下,反握上护盖前端,右手反握枪托中间部位,然后,按照肩枪的要领将枪送上右肩。

班用机枪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护木(95式班用机枪手,右手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左手折回脚架,取枪。

班用机枪(40火箭筒)副射手,左脚向前1步,取回弹盒袋或者弹鼓(弹药背具、自动步枪)。

40火箭筒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提把取筒,左手折回脚架后移握护板,右手将提把扳向左,然后,按照肩筒的要领将筒送上右肩。

听到“好”的口令,各枪(筒)手回原位,全班成持枪、肩枪(筒)立正姿势。

第四十三条 排、连的置(架)枪、取枪

置(架)枪前,视情况调整班、排的距离和间隔,然后,按照本条令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施;取枪后,恢复原间隔、距离。

第四十四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连长、营长、旅长出列指挥后,其列队位置,应当由副连长、副营长、副旅长替补。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

横队、并列纵队时,副连长(副营长)右跨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政治教导员向前1步),副政治指导员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政治指导员左跨1步,与副连长对齐);副旅长、参谋长向前1步。

纵队时,副连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左跨半步,政治指导员后退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营长向前1步,副政治教导员左跨半步),副政治指导员(副营长)左跨半步,教导员后退1步;副旅长、参谋长向前1步。

第四十五条 卫兵执勤动作

营门卫兵持自动步枪时,可双手持枪或者挂枪。礼宾哨等其他固定哨位的卫兵可肩枪或者持枪。执行临时勤务的卫兵,操枪姿势可根据上级要求执行。佩带手枪时,通常将枪系于外腰带(编织外腰带)上;穿戴战斗装具时,将枪置于枪套内,弹匣置于弹匣套内。携带警棍时,将警棍置于外腰带(编织外腰带)上,位于左胁下。

(一)查验证件

要领:来人距哨位5-7步时,卫兵右(左)臂抬起,五指并拢,掌心向前,面对来人提示:“请留步”;尔后向来人敬礼:“请出示证件”。卫兵伸出左手自然接证,验证后仍然用左手将证件还给来人;其他卫兵保持警戒。

(二)交接班

要领:接班卫兵距离交班卫兵2-3步,两人相互敬礼,相向面对面站立,协同观察周围情况。需要交接枪支时,交班卫兵枪面向前、枪口朝上将枪交给接班卫兵;接班卫兵接过枪支,与交班卫兵并肩站立;舰艇等不便并肩站立的,接班卫兵可半面向左转。听到领班员下达“验枪”口令后,交班卫兵将弹匣交给接班卫兵,接班卫兵认真验枪、清点子弹。领班员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登记本上签字。接班卫兵挂枪后,进入哨位。

交接班期间,应当保持警戒状态,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

第四十六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实施;队形需要调整时,按照军兵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分队乘坐交通工具

第四十七条 乘坐运输车

分队乘坐运输车,通常在运输车的后侧适当位置列队,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

(一)登车、下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车长“登车”的口令后,通常情况下,驾驶员与安全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成二路或者四路纵队依次从车厢后侧上车,前一名上车后协助后一名上车;乘车人员上车后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车长位于驾驶室,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厢左前角和右后角,安全员位于左后角。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背囊(背包)通常集中放置或者用于坐靠。上车后,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关好后车厢板,并挂好安全链;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通常由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二)开车、停车

口令:开车。

停车。

要领: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达“开车”“停车”口令,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

第四十八条 乘坐客车

分队乘坐客车,通常在客车右侧适当位置列队,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

(一)登车、下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车长“登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编制序列,由后至前依次就坐,也可根据车长指定位置就坐,并系好安全带;车长位于车内右前方,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内左前方和右后方,安全员位于左后方。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携带携行物资登车时,按照先物资后人员的顺序进行;听到车长“开始装载”的口令后,乘车人员将物资放置在客车行李舱指定位置;装载完毕后,车长检查装载情况。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二)开车、停车

口令:开车。

停车。

要领: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达“开车”“停车”口令,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

第四十九条 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一)调整哨的设置

为了保证车辆安全顺利行进,根据需要,在车辆必经的交叉路口和复杂路段,可以设置调整哨。

调整哨应当设置在便于观察和指挥的位置,通常由1人担任,徒手或者持红旗、绿旗,对行进中需要停止、转弯和直行的车辆进行调整指挥;必要时可以增设游动调整哨,协助调整指挥。调整哨应当按照规定携带武器装备、指挥和通信器材等。

(二)调整指挥的要领

1.示意车辆停止: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对车辆,左臂向前上方直伸与水平面成45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两眼平视前方,右手不动;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右手持绿旗不动。

2.示意车辆左转弯: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向调整方向,右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左转头45度,左臂与手掌(五指并拢,掌心向右)平直,向右前方摆动,与身体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重复摆动3次;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尔后水平摆向右侧,与两肩略成一线。

3.示意车辆右转弯: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向调整方向,左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右臂与手掌(五指并拢,掌心向左)平直,向左前方摆动,与身体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重复摆动3次;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尔后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

4.示意车辆由左向右直行:调整人员通常位于车辆行进路线一侧,面向公路。徒手时,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尔后,左臂向左平伸(要领同右臂),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左臂向右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左小臂略成水平,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持旗时,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

5.示意车辆由右向左直行:调整人员位置同本项第4目。徒手时,左臂向左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左转头约45度,尔后,右臂向右平伸(要领同左臂),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右臂向左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右小臂略成水平,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持旗时,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右平伸指向车辆,尔后向左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

第五十条 乘坐火车

分队乘坐火车,通常在站台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列队。每节车厢指定一名车厢长,由其协助乘务人员组织分队乘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登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二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车厢门登车,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背囊(背包)通常置于行李架上或者集中放置。车厢长位于车厢门附近位置。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厢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厢,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第五十一条 乘坐舰(船)艇

分队乘坐舰(船)艇时,通常在码头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列队,按照舰(船)艇长的命令,由分队指挥员协助组织实施。

口令:登舰(船)。

离舰(下船)。

要领:听到“登舰(船)”的口令后,乘舰(船)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登舰(船)地点登舰(船),按照舰(船)艇乘用要求到达指定的位置就位。枪支、背囊(背包)通常随身携带或者放置在指定位置。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位置。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听到“离舰(下船)”的口令后,乘舰(船)人员按照登舰(船)的相反顺序离舰(下船)。离舰(下船)后,按照上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第五十二条 乘坐飞机(直升机)

分队乘坐客机、运输机、直升机时,通常在停机坪或者指定地点列队,由分队指挥员协助机组人员组织实施登机或者下机。

口令:登机。

下机。

要领:听到“登机”的口令后,乘机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舱门登机。乘坐客机的人员,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并系好安全带;乘坐无固定座位的运输机、直升机时,根据舱室实际情况,确定乘坐位置。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适当位置,安全员的位置由机组人员指定。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听到“下机”的口令后,乘机人员按照登机的相反顺序下机。下机后,按照上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第七章 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

第五十三条 国旗的掌持

国旗由一名掌旗员掌持,两名护旗兵护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

掌持国旗的姿势为扛旗。

扛旗要领:右手将旗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见图41);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开始行进。

第五十四条 国旗的升降

要领:升旗时,掌旗员将旗交给护旗兵,协力将国旗套(挂)在旗杆绳上并系紧,掌旗员将国旗抛展开的同时,由护旗兵协力将旗升至旗杆顶。

降旗时,由护旗兵解开旗杆绳并将旗降下,掌旗员接扛于肩。

下半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然后徐徐降至旗顶与旗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然后再降下。

升、降国旗时,掌旗员应当面向国旗行举手礼。

第五十五条 军旗的掌持

军旗由部队首长指派一名掌旗员掌持,两名护旗兵护旗。护旗兵携自动步枪(冲锋枪)成挂枪姿势,位于掌旗员两侧。

掌旗员通常由连、排级军官或者士官充任,护旗兵由士兵充任。掌旗员和护旗兵应当具备良好的军政素质和魁梧匀称的体形。

(一)掌旗姿势

掌持军旗的姿势分为持旗、扛旗和端旗。

持旗要领:立正时,右臂自然下垂,右手持旗杆,使旗杆垂直立于右脚外侧(见图42);稍息时,持旗姿势不变。

扛旗要领:听到“齐步——走”的预令后,左手握旗杆套下方约10厘米处,两手协力将旗上提,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见图43);听到动令,开始行进。

端旗要领:右手握旗杆套下约10厘米处,右臂向前伸直,右手约与肩同高,左手握旗杆下部,左小臂斜贴于腹部(见图44)。

(二)扛旗、端旗互换

1.扛旗换端旗

口令:正步——走。

要领:听到“正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脚落地时,左手在右手腕处握旗杆;在右脚落地时,右手移握距旗杆套约10厘米处;再出左脚的同时,右臂向前伸直,左手向后压,两手协力转换成端旗姿势,继续行进。

2.端旗换扛旗

口令:齐步——走。

要领: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脚落地的同时,收右臂,左手前推,将旗扛于右肩;在右脚落地时,右手移握旗杆下部,右臂伸直;再出左脚的同时,左手放下,换齐步行进。

3.停止间扛旗、端旗互换,参照行进间的动作要领执行。

(三)迎送军旗时,掌旗员、护旗兵行进、转弯、步法变换和停止的口令由掌旗员下达。

掌旗员、护旗兵转弯时,按照踏步的动作要领,以掌旗员为轴同时转体,使排面向右(左)转90度,成立正姿势。

第五十六条 军旗的授予

授予军旗时,由上级首长授旗。

要领:授旗前,应当将旗套在旗杆上,由一名掌旗员持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成横队立于授旗台左侧适当位置,面向部队。当听到主持人宣布“授旗”时,掌旗员、护旗兵右转弯面向授旗首长端旗正步向前,将旗交给授旗首长;然后掌旗员、护旗兵按照相反方向正步撤至预定位置。被授旗单位首长带领掌旗员、护旗兵正步走到授旗首长面前,此时,掌旗员位于被授旗单位首长后面,护旗兵在掌旗员两侧成横队,被授旗单位首长向授旗首长行举手礼。

当授旗首长将旗授予被授旗单位首长时(授旗首长左手握旗杆套下约10厘米处,右手握旗杆下部),被授旗单位首长双手接旗(右手握旗杆套下约20厘米处,左手握旗杆下部),然后面向部队,成端旗立正姿势;此时,主持人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在场全体军人向军旗敬礼。当下达“礼毕”口令后,被授旗单位首长将军旗交给掌旗员;掌旗员端旗与护旗兵正步行至授旗台右侧适当位置,然后面向部队,成持旗立正姿势。

第五十七条 迎军旗

将展开的军旗持入队列时,部队应当整队组织迎军旗。迎军旗时,通常成横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机关和指定的分队参加,按照部队首长临时规定队形列队。

迎军旗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迎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扛旗)、护旗兵齐步行进,当由正前或者左前方向部队右翼进至距队列40-50步(或者队列正面中央适当位置)时(示例见图45),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和阅兵台(主席台)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取捷径向部队右翼排头行进,当超过机关队形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军旗进至部队指挥员右侧3步处时,左后转弯立定,成立正姿势。

第五十八条 送军旗

将军旗持出队列时,部队应当整队组织送军旗。送军旗时,参加人员和队形与迎军旗同。

送军旗时,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送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成扛旗姿势)、护旗兵按照迎军旗路线相反方向齐步行进;军旗出列后行至机关队形右侧前时,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部队按照迎军旗的规定敬礼;当军旗离开距队列正面40-50步(或者队列正面中央适当位置)时,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返回原出发位置。

第五十九条 院校迎送军旗,参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章 阅 兵

第六十条 阅兵时机和权限

在重大节日或者组织重要活动时,可以举行阅兵。

阅兵,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及旅(团)级以上部队军政主官或者被上述人员授权的其他领导和首长实施。通常由1人检阅。

第六十一条 阅兵形式

阅兵,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通常进行两项,根据需要,也可以只进行一项。

第六十二条 阅兵指挥

阅兵,分为上级首长检阅和本级首长检阅。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本级军事首长任阅兵指挥;当本级军政主要首长检阅时(由1人检阅,另1名位于阅兵台或者队列中央前方适当位置面向部队),由副部队长或者参谋长任阅兵指挥。

第六十三条 旅阅兵程序

旅阅兵程序是:

(一)迎军旗

迎军旗,在阅兵式开始前进行,具体方法按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实施。

(二)阅兵式

旅阅兵式的队形,通常为营横队的旅横队,或者由旅首长临时规定。列队时,各枪手、炮手分别持枪(95式自动步枪手、冲锋枪手挂枪)、持炮,40火箭筒手肩筒,120反坦克火箭筒手持筒;必要时,可以架枪、架炮。

阅兵式程序:

1.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

当阅兵首长行至本旅队列右翼适当距离时或者在阅兵台就位后(当上级首长检阅时,通常由旅政治委员陪同入场并陪阅),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的口令,随后跑到距阅兵首长5-7步处敬礼,待阅兵首长还礼后礼毕并报告。例如:“司令员同志,××第×旅列队完毕,请您检阅”。报告后,左跨1步,向右转,让首长先走,尔后在其右后侧(当上级首长检阅时,旅政治委员在旅长右侧)跟随陪阅。

2.阅兵首长向军旗敬礼

阅兵首长行至距军旗适当位置时,应当立正向军旗行举手礼(陪阅人员面向军旗,行注目礼)。

3.阅兵首长检阅部队

当阅兵首长行至旅机关、各营部、各连及保障分队队列右前方时,旅机关由副旅长或者参谋长、各营部由营长、各连由连长、保障分队由旅指定的指挥员下达“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目迎目送首长(左、右转头不超过45度),阅兵首长应当还礼,陪阅人员行注目礼;当首长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或者“为——人民——服务!”;当首长通过后,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4.阅兵首长上阅兵台

阅兵首长检阅完毕后上阅兵台,阅兵指挥跑步到队列中央前,下达“稍息”口令,队列人员稍息。当上级首长检阅时,旅政治委员陪同首长上阅兵台,然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

(三)分列式

旅分列式队形由旅阅兵式队形调整变换(示例见图46),或者由旅首长临时规定。

旅分列式,应当设4个标兵。一、二标兵之间和三、四标兵之间的间隔各为15米,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为40米(见图47)。标兵应当携带自动步枪,并在枪上插标兵旗。

班用机枪手、狙击步枪手托枪,81式自动步枪手提枪,95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冲锋枪手挂枪,40火箭筒手托筒,120反坦克火箭筒手扛筒,重机枪手、高射机枪手扛枪,迫击炮手、无坐力炮手扛炮(通常成结合状态)。

分列式程序:

1.标兵就位

分列式开始前,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标兵,就位”的口令;标兵听到口令,成一路纵队持(托、挂)枪跑步到规定的位置,面向部队成立正姿势。

2.调整部(分)队为分列式队形

标兵就位后,阅兵指挥下达“分列式,开始”的口令,尔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听到口令后,各分队按照规定的方法携带武器(掌旗员扛旗),旅、营指挥员分别进到旅机关和营部的队列中央前,各分队指挥员进到本分队队列中央前,下达“右转弯,齐步——走”的口令,指挥分队变换成分列式队形。

3.开始行进

变换成规定的分列式队形后,旅机关由副旅长或者参谋长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旅指挥员、旅机关人员齐步前进,其余分队依次待前一分队离开约15米时,分别由营长、连长及保障分队指挥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指挥本分队人员前进。

4.接受首长检阅

各分队行至第一标兵处,将队列调整好;进到第二标兵处,掌旗员下达“正步——走”的口令,并和护旗兵同时由齐步换正步,扛旗换端旗(掌旗员和护旗兵不转头),此时,阅兵首长和陪阅人员应当向军旗行举手礼;副旅长或者参谋长和各分队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右——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可以呼喊“一、二”,按照规定换正步(81式自动步枪手换端枪)行进,并在左脚着地的同时向右转头(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并向右转头,各列右翼第一名不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此时,阅兵台首长应当行举手礼。

进到第三标兵处,掌旗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并与护旗兵由正步换齐步,同时换扛旗;其他分队由上述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前——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在左脚着地时礼毕(将头转正),同时换齐步(81式自动步枪手换提枪)行进。

当上级首长检阅时,旅长和旅政治委员通过第三标兵后,到阅兵首长右侧陪阅;各分队通过第四标兵,换跑步到指定的位置。

5.标兵撤回

待最后一个分队通过第四标兵,到达指定位置后,阅兵指挥下达“标兵,撤回”的口令,标兵按照相反顺序跑步撤至预定位置。

(四)阅兵首长讲话

分列式结束后,阅兵指挥调整好队形,请阅兵首长讲话。讲话完毕,阅兵指挥下达“立正”口令,向阅兵首长报告阅兵结束。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旅政治委员陪同阅兵首长离场。

(五)送军旗

送军旗,在阅兵首长讲话后或者分列式结束后进行,具体方法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实施。

第六十四条 师级以上部队阅兵

(一)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必要时设阅兵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成建制阅兵时,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由共同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由有关联合指挥机构的最高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阅兵指挥陪阅时,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

(二)阅兵式

受阅部队阅兵队形根据阅兵的目的、场地条件和部队的数量、装备等情况确定。一般分为徒步方队和装备方队。结合重大作战、演训任务组织沙场阅兵时,阅兵队形按照作战编成(作战群)确定,也可以由阅兵指挥确定。

徒步方队的阅兵队形:成建制阅兵时,按照编制序列排列;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

装备方队的阅兵队形:成建制阅兵时,按照编制序列排列;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装备类型统一排列。

装备方队的车辆通常成3-4路、4-6列;车与车的间隔为2-3米,距离:坦克为5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2-3米;人员一般在本方队车辆前成数列横队列队,力求与车辆排面宽度一致,后列人员与车辆相距3-5米。

首长乘车阅兵时,阅兵指挥乘车到达首长车的右前方(两车头相距约5米)停车向首长报告,之后,在首长车的右后侧(指挥车前轮与首长车后轮在一线上,两车间隔2米)陪阅。首长车距受阅队列10-20米,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从队列前通过,返回阅兵台时,以每小时约40公里的速度行驶。

当阅兵首长行至各方队(作战群)右前方时,各方队(作战群)指挥员下达“××方队(作战群)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目迎目送首长(左、右转头不超过45度),阅兵首长应当还礼,陪阅人员行注目礼;当首长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或者“为——人民——服务!”;当首长通过后,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中央军委主席阅兵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主——席——好!”或者“为——人民——服务!”

(三)分列式

分列式开始前,应当设好标兵。标兵的间隔可以适当调整;需要时,可以增设若干个辅助标兵(枪上不插标兵旗)。

分列式行进时,按照徒步方队、装备方队的顺序行进。装备方队之间的距离为20米;装备方队长径大于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可以分别下达“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车与车的距离:坦克为1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10米;车与车的间隔:坦克为2-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4米;时速:从第一标兵线起为10公里,通过第四标兵后为10-15公里。各装备方队的指挥员应当站立于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的乘员(除一炮手、驾驶人员外)和载员应当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汽车打开驾驶室右门玻璃窗,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开窗驾驶。

装备方队长径大于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指挥员可以分别下达“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听到“向右——看”口令后,队列人员(除驾驶人员、一炮手外)下颌上仰约30度并向右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指挥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此时,阅兵台首长应当行举手礼。听到“向前——看”口令后,队列人员(除驾驶人员、一炮手外)礼毕,将头转正。

标兵就位和撤收的时机、方法由阅兵指挥确定。

(四)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时,持受阅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不同军种旅(团)级以上部队联合阅兵时,分别持各军种旅(团)级以上建制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均不统一组织迎送军旗。乘车受阅时,将军旗插在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或者伞兵突击车插在指挥塔门右侧,汽车插在前车厢板的中央)。

(五)阅兵首长通常在阅兵式结束后讲话。

(六)武器携带方式由阅兵指挥规定;其他动作,参照旅阅兵的规定实施。

第六十五条 其他部队和各级各类院校的阅兵,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编组受阅分队(相当于连队规模),参照本条令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实施。

第六十六条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一)海上阅兵,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

1.海上阅兵式,受阅舰艇按照规定的序列和队形在海上列队,阅兵首长乘坐阅兵舰艇检阅受阅舰艇。

2.海上分列式,受阅舰艇按照规定的序列编队,依次通过阅兵舰艇,接受阅兵首长的检阅。

(二)码头阅兵,受阅舰艇按照规定的序列和队形,停泊在码头的指定位置;阅兵首长徒步或者乘车或者乘舰艇检阅受阅舰艇。

(三)受阅舰艇的队形,一般根据阅兵的目的、海域(码头)条件和舰艇种类、数量等情况确定;受阅舰艇的编队,通常按照先潜艇后水面舰艇、先作战舰艇后勤务舰艇的顺序确定。

(四)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的组织与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空中阅兵

军级以上单位可根据授权举行空中阅兵,通常与陆上阅兵结合进行。

(一)空中阅兵,受阅航空兵按照规定的序列和队形,在空中依次通过阅兵台,接受阅兵首长的检阅。

(二)受阅航空兵的队形,一般根据阅兵的目的、空域条件和飞机(直升机)种类、数量等情况确定;受阅航空兵的编队,通常按照先固定翼飞机后直升机、先作战飞机后支援保障飞机的顺序确定。

(三)空中阅兵的组织与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仪 式

第六十八条 基本规范

仪式是队列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军队正规化的重要体现。仪式的组织,遵守下列规定:

(一)仪式的程序应当紧凑流畅,现场设置应当与仪式主题协调一致;

(二)仪式的场地应当便于部队集中,如受天气、环境等条件限制,可因地制宜;

(三)举行仪式应当在显著、恰当位置张挂仪式会标,会标用语应当规范、简洁;

(四)参加仪式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仪式主题,由举行仪式的单位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有关要求确定;

(五)举行仪式应当按照规定奏唱曲目,奏唱国歌、军歌、军种军歌等曲目时,全体人员起立并立正,随乐曲或者指挥高声齐唱;

(六)仪式中讲话、发言应当主题鲜明、言简意赅,通常不超过5分钟。

第六十九条 升国旗仪式

军队单位在节日、纪念日或者组织重要活动时,可以举行升国旗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升国旗,奏唱国歌;

(三)向国旗敬礼;

(四)仪式结束。

升国旗仪式开始前,主持人向首长报告,待首长指示后,宣布仪式开始;奏《歌唱祖国》,掌旗员、护旗兵正步或者齐步行进至旗杆下,掌旗员将国旗交给护旗兵,协力将国旗套(挂)在旗杆绳上并固紧;国歌奏响的同时,升国旗;升国旗时,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动作要领执行;听到“向国旗——敬礼——”的口令后,在场军人行举手礼(不便于行举手礼的,行注目礼),注视国旗上升至旗杆顶;国歌毕,听到“礼毕”的口令后,全体人员礼毕;升国旗仪式结束时,主持人向首长报告,待首长指示后,命令部队按照规定的顺序、路线带回。

第七十条 誓师大会仪式

旅级以上单位执行作战或者其他重大任务前,可以举行誓师大会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宣布命令;

(四)任务部队代表讲话;

(五)其他代表致辞;

(六)首长讲话;

(七)集体宣誓;

(八)奏唱军歌(军种军歌);

(九)仪式结束。

宣布命令,以宣布任务命令指示为主,也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同时宣布表彰奖励命令;任务部队代表讲话,可以宣读决心书,也可以宣读挑战书、应战书。举行誓师大会仪式时,可以视情邀请地方领导、官兵家属参加、致辞。集体宣誓时,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誓词内容由旅级以上单位根据任务、环境、人员等确定。

团以下部(分)队组织誓师大会时,可以根据实际简化程序。

第七十一条 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

舰艇执行远洋护航、出国访问、联合军演、援外活动等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任务时,可以举行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

举行码头送行任务舰艇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地方领导致辞;

(四)部队首长讲话;

(五)奏唱军歌;

(六)向首长请示启航;

(七)舰艇离码头;

(八)仪式结束。

仪式开始前,任务舰艇组织舰员分区列队;在码头面向舰艇设站席主席台和任务官兵亲属、送行官兵、军乐队就位区,送行首长和军地领导以及编队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或者舰长、政治委员在主席台就位。

举行码头迎接任务舰艇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准备;

(二)奏《欢迎进行曲》;

(三)向首长报告返航;

(四)向编队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或者舰长、政治委员献花;

(五)仪式正式开始;

(六)奏唱国歌;

(七)地方领导致辞;

(八)部队首长讲话;

(九)奏唱军歌;

(十)仪式结束。

仪式开始前,任务舰艇组织舰员分区列队;任务舰艇驶近码头时,军乐队奏《欢迎进行曲》;分区列队舰员和码头欢迎人员听令挥手致意,舰艇带上第一根系缆时停止挥手。

第七十二条 凯旋仪式

部队圆满完成作战任务或者其他重大军事任务归建时,可以举行凯旋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准备;

(二)奏《欢迎进行曲》;

(三)任务部队指挥员向首长报告;

(四)向任务部队代表献花;

(五)仪式正式开始;

(六)奏唱国歌;

(七)地方领导致辞;

(八)部队首长讲话;

(九)奏唱军歌;

(十)仪式结束。

凯旋仪式通常在部队驻地的车站、机场、码头等场所举行。向任务部队代表献花时,通常安排地方群众代表献花。

第七十三条 组建仪式

团以上部队和院校举行组建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宣读组建命令;

(四)授予军旗;

(五)组建单位首长讲话;

(六)授旗首长讲话;

(七)奏唱军歌;

(八)仪式结束。

仪式会标通常为“×××(部队番号)成立大会”。授予军旗时,根据实际可以组织迎军旗、送军旗,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邀请地方政府、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仪式时,如安排互赠纪念品,在授旗结束后进行;如安排致辞,在授旗首长讲话之前进行。

第七十四条 转隶交接仪式

军队建制单位改变隶属关系时,可以举行转隶交接仪式,由移交、接收单位的共同上级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监交方)组织实施,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宣读转隶命令;

(四)交接文书签字;

(五)转隶单位首长讲话;

(六)移交单位首长讲话;

(七)接收单位首长讲话;

(八)上级首长讲话;

(九)奏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十)仪式结束。

交接文书签字时,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监交方代表向主席台首长敬礼后,在签字席就座签字(监交方位中间,移交单位位监交方左侧,接收单位位监交方右侧);签字完毕后起立,三方相互敬礼、交换移交文书,面向主席台首长敬礼后,离开签字席,回到原座位。

第七十五条 授装仪式

授装仪式,通常由旅(团)级单位组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宣读授装命令;

(四)授装、接装;

(五)宣读接装誓词;

(六)首长讲话;

(七)仪式结束。

接装誓词:我宣誓,我要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装备。严格执行装备管理规定,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装备;努力学习,刻苦训练,提高管装、用装本领;保守装备秘密,坚决同损害装备的行为作斗争,确保装备安全。宣誓人:×××。

授装仪式应当列队举行。授装首长宣布授装命令后,接装首长出列至授装首长前适当位置,向授装首长行举手礼;授装首长将授装证书授予接装首长;接装首长双手接授装证书,向后转,向接装部队列队人员展示证书后入列。接装时,接装部队指定装备战斗编组,列队正步行进至新列装装备前适当位置,成一列横队立正;待接装首长下达“接装”口令时,装备战斗编组分别进入装备各战位,编组人员按照本条令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就位。

授枪时,应当组织授枪仪式。授枪仪式通常以连为单位组织,参照授装仪式的程序实施。授枪、接枪时,授枪首长呼点被授枪人员姓名,被授枪人员答“到”并出列至授枪首长前适当位置,向授枪首长行举手礼;授枪首长将枪授予被授枪人员,并高声呼点被授枪人员姓名、枪支型号和编号;被授枪人员双手接枪,携枪成立正姿势,听到“入列”的口令后入列。

舰艇、飞机、导弹等大型装备授装仪式由军兵种规定。

第七十六条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举行晋升(授予)军衔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宣读晋升(授予)军衔命令;

(四)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

(五)更换(佩带)军衔标志服饰;

(六)奏唱军歌;

(七)仪式结束。

仪式会标为“×××(部队番号)晋升(授予)军衔仪式”。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时,首长齐步行进至主席台前方中间位置站立,晋升(授予)军衔人员依次齐步行进至首长面前,向首长行举手礼,首长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握手,向晋升(授予)军衔人员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晋升(授予)军衔人员双手接过命令状后,成立正姿势(左手持命令状,自然下垂),再次向首长行举手礼,首长再次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握手,并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站在首长左侧,右手掌心向上、四指扶命令状成立正姿势,命令状正面朝前)合影留念。晋升(授予)军衔人员自行齐步行进至会场外更换军衔标志服饰,首长返回主席台。晋升(授予)军衔人员更换(佩带)军衔标志服饰后,集体返回会场,齐步行进至主席台前,分别向位主席台的领导和主席台下与会人员行举手礼,尔后统一向左(右)转,齐步回到原位。仪式结束后,首长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集体合影留念。

举行晋升(授予)军衔仪式,可以邀请军人亲属参加。

第七十七条 首次单飞、停飞仪式

飞行学员符合首次单飞条件的,可以举行首次单飞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颁发首次单飞证书;

(四)向首次单飞人员献花;

(五)首次单飞人员代表讲话;

(六)飞行教官代表讲话;

(七)首长讲话;

(八)奏唱军种军歌;

(九)仪式结束。

首次单飞仪式,通常由飞行院校组织实施。举行首次单飞仪式,可以邀请首次单飞人员的亲属参加。首次单飞证书,由军兵种统一制作。

达到飞行最高年龄或者有突出贡献的飞行人员停飞时,通常由旅(团)级单位组织停飞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宣读停飞命令;

(四)停飞人员向战机告别;

(五)向停飞人员献花;

(六)停飞人员代表讲话;

(七)首长讲话;

(八)奏唱军种军歌;

(九)仪式结束。

在停机坪组织停飞仪式时,宣读停飞命令后,停飞人员先向战机敬礼告别,再向在飞人员移交飞行头盔,然后接受献花(可安排停飞人员的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同事献花)。

第七十八条 授奖(授称、授勋)仪式

举行授奖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宣读奖励通令或者命令;

(四)颁发奖励证书、奖章等;

(五)受奖单位或者个人代表讲话;

(六)首长讲话;

(七)仪式结束。

颁发奖励证书、奖章等时,领奖人员在现场组织者的指挥下,齐步行进至主席台适当位置,转向首长成立正姿势(首长起立),行举手礼;首长还礼后,双手将证书、奖章等颁发给领奖人员;领奖人员双手接过证书、奖章等,成立正姿势行举手礼(左手持证书、奖章等,自然下垂)或者注目礼(双手掌心向上,四指扶证书、奖章等,小臂向前端平,证书、奖章等正面朝前);待首长还礼后,向后转,面向主席台下方参加仪式人员行举手礼或者注目礼,尔后统一向左(右)转,齐步返回指定位置。领奖人员较多时,可以列队分批次上主席台领奖。举行授奖仪式,可以邀请军人亲属参加。

颁发纪念章时,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组织实施。

颁授荣誉称号、八一勋章等由中央军委组织的活动,时机、程序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九条 军人退役仪式

举行军人退役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迎军旗;

(四)宣读军人退役命令;

(五)退役军人代表讲话;

(六)首长讲话;

(七)退役军人向军旗告别;

(八)送军旗;

(九)奏唱军歌;

(十)仪式结束。

士兵退役仪式,通常以连(营、旅)为单位组织军人大会实施。军官退役仪式,由旅(团)级以上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组织实施。组织迎军旗、送军旗,按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不组织迎军旗、送军旗。向军旗告别时,所有退役军人向军旗敬礼;没有授予军旗的单位可以使用军徽。

第八十条 纪念仪式

举行纪念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礼兵就位;

(三)奏唱国歌;

(四)敬献花篮;

(五)开展主题活动;

(六)行鸣枪礼;

(七)仪式结束。

敬献花篮时,奏《献花曲》,抬花篮礼兵抬起花篮礼步行至规定的位置,摆放花篮并在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开展主题活动时,应当按照纪念仪式的主题和要求,组织致敬、宣誓、演讲等。

鸣枪礼的组织按照本条令第八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八十一条 迎接烈士仪式

举行迎接烈士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整理棺椁;

(三)奏国歌;

(四)向烈士敬献花环;

(五)向烈士三鞠躬;

(六)首长讲话;

(七)起灵;

(八)仪式结束。

参加仪式的军人按照规定着军服。仪式开始时,标兵就位,成挂枪立正姿势,礼兵齐步或者跑步行进至指定位置,奏《思念曲》;向烈士敬献花环时,花环置于棺椁前端;起灵时,奏《思念曲》,全体人员按照统一口令向烈士敬礼,烈士灵柩登车后,礼毕。

第八十二条 军人葬礼仪式

参加作战、训练和执行其他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牺牲的军人,所在旅(团)级以上单位可以为其举行军人葬礼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国歌;

(三)向牺牲军人默哀一分钟;

(四)致悼词;

(五)向牺牲军人三鞠躬;

(六)行鸣枪礼;

(七)安葬;

(八)仪式结束。

参加仪式的军人按照规定着军服,白花等哀悼标志佩戴于左胸适当位置(军官佩戴于级别资历章上方)。仪式开始前,礼兵在规定位置就位。听到“默哀”或者“鞠躬”的口令,参加仪式的军人脱帽低头静默或者行鞠躬礼。

牺牲军人棺椁覆盖国旗。

第八十三条 迎外仪仗仪式

举行迎外仪仗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红旗队入场;

(三)仪仗队入场;

(四)奏国歌;

(五)执行队长向主宾报告;

(六)主宾在我方领导陪同下检阅仪仗队;

(七)分列式;

(八)仪仗队离开检阅场地;

(九)红旗队退出检阅场地;

(十)仪式结束。

根据任务需要和场地条件,可以不设红旗队,也可以不组织分列式。检阅完毕,当主宾向执行队长施礼时,执行队长还举刀礼。举行迎外仪仗仪式的场所,仪仗队、红旗队的编成,以及举刀礼的动作要领等,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四条 鸣枪礼的组织实施

鸣枪礼通常由旅(团)级以上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鸣枪礼兵数量通常为12-50人,具体人数、队形根据环境和场地等情况确定;枪械、弹药应当使用所在部队配发的自动步枪和空包弹,动用前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鸣枪礼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鸣枪礼兵双手持自动步枪成挂枪立正姿势(不使用背带,左手握护木或者护手、护盖)列队。指挥员下达“举枪”的口令后,鸣枪礼兵左脚顺脚尖方向向前一步,举枪约45度,枪口向左约30度,打开保险。指挥员逐次下达“预备——放”的口令,鸣枪礼兵依口令以单发形式击发,集体鸣枪12次(军人葬礼仪式鸣枪3次)。鸣枪完毕后,指挥员下达“收枪”的口令,鸣枪礼兵关保险,收脚的同时收枪,成挂枪立正姿势。

第八十五条 其他仪式的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八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的队列动作根据需要可以作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内容由有关法规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令施行期间,中央军委为推行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举措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条令不一致的,按照中央军委新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九条 本条令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6月3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同时废止。

 录

附录一

队列口令的分类、下达的基本要领和呼号的节奏

(一)口令分类

口令,是队列训练和日常列队时指挥员下达的口头命令。根据下达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短促口令。其特点是:只有动令,不论几个字,中间不拖音、不停顿,通常按照音节(字数)平均分配时间,有时最后一个字稍长,发音短促有力。如:“停”“报数”“放背包”“验枪完毕”等。

2.断续口令。其特点是:预令和动令之间有停顿(微歇)。如:“第×名,出列”等。

3.连续口令。其特点是:预令的拖音与动令相连,有时预令与动令之间有微歇。预令拖音稍长,其长短视部(分)队大小而定;动令短促有力。如:“立——定”“向右——转”等。有的口令,预令和动令都有拖音。如:“向军旗——敬礼——”等。

4.复合口令。兼有断续口令和连续口令的特点。如:“以×××为准,向中看——齐”“右后转弯,齐步——走”等。

(二)下达口令的基本要领

1.发音部位要正确。下达口令用胸音或者腹音。胸音(即胸膈膜音)多用于下达短促口令;腹音(即由小腹向上提气的丹田音)多用于下达带拖音的口令。

2.掌握好音节。下达口令要有节拍,预令、动令和微歇有明显的节奏,使队列人员能够听得清晰。

3.注意音色,音量不要平均分配。下达口令一般起音要低,由低向高拔音。如:“向右看——齐”,“齐”字发音要高。

4.突出主音。下达口令时,把重点字的音量加大。如:“向后——转”要突出“后”字,“向前×步——走”要突出数字。

(三)呼号的节奏(2/4拍)

︳一 0 ︳二 0 ︳三 0 ︳四 0 ︳

︳一 二 ︳三 0 ︳四 0 ︳0 0 ︳

︳一 二 ︳0 0 ︳三 四 ︳0 0 ︳

︳一 0 ︳二 0 ︳三 四 ︳0 0 ︳

附录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略)

附录三

标兵旗的规格(略)

附录四

 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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