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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协会年度检查和评先表彰的通知

作者:校工会 时间:2019-12-02 点击数:

各教职工协会:

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协会的管理,促进教职工协会健康发展,激发教职工参与协会的工作热情,根据《郑州大学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郑大工文〔2019〕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校工会将在年底前对教职工协会开展年度检查和审核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协会和协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年度检查和审核

(一)检查和审核的内容

1. 协会成立审批、注册登记手续是否完备。

2. 协会《章程》等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3. 协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协会是否按期进行换届。

4. 协会管理(包括经费管理)是否规范。

5. 协会活动开展是否常态化,全年工作计划是否落实。

6. 协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

(二)检查和审核办法

1. 协会自查。各协会按照年度检查和审核内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协会基本情况、对照检查情况、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 协会互评。组织召开协会发展论坛,各协会负责人汇报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协会管理和工作的经验体会及今后的工作思路等。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各协会进行互评。

3. 专家评议。在协会自查和互评的基础上,请专家小组进行评议。

二、评先表彰

为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根据年度检查、审核情况,校工会将对优秀协会和协会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优秀协会评选条件

1. 协会年度检查、审核合格。

2. 协会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

1)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思想交流,提升教职工综合素质和健康水平方面有突出表现。

2)在树立郑州大学形象,助推一流大学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

3)在服务河南经济和社会发展,让中原更出彩方面有一定的贡献。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在协会年度检查、审核的基础上,根据专家小组的评议意见,经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优秀协会和协会负责人名单。

(三)表彰奖励。

1. 表彰奖励优秀协会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协会总数的30%;

2. 优秀协会负责人从优秀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中评选产生。

二、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协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总结一年来协会在管理和活动开展等方面取得成绩和经验,通过交流学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达到以审促建,以审促改,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2. 各协会将2019年工作总结、自查报告、协会开展活动的照片和视频材料于2019年12月30日前发送邮箱:ghwtb@zzu.edu.cn

3. 协会发展论坛的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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