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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教龄满30年教师”统计工作的通知 郑大工文〔2017〕26号

作者: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郑州大学人事处 时间:2017-06-08 点击数:

各院(系)、各基层工会: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鼓励教师敬业爱岗、终身从教,学校将于今年庆祝第33个教师节暨“三育人”表彰大会上,继续表彰教龄满30年、默默无闻、无私奉献、长期坚守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专任教师,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一、统计对象

教龄满30年、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我校正式教职工。30

年教龄是指从担任教师算起至2017年9月10日前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工作的净时间,期间因进修、挂职、攻读学位等脱产时间不计入教龄。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认真登记符合条件的教师信息,并进行初审把关后,于2017年7月7日前将统计表报至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liuxin78@zzu.edu.cn。最终名单由校工会和人事处统一复核确定。

附件:郑州大学“教龄满30年教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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