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一、推免资格与条件

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年成绩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学院推免生名额内。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四)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五)对于符合上述四项条件,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以上发明、创新奖励的学生,同等排名下可优先推荐。

二、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14日之前,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组,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新闻与传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917日之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综合测评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学院网站公示。

(三)923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传拟推荐学生信息,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925日前,将通过复核的学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925日后,推免生自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确认等后续手续,并按报考学校的录取要求参加面试和笔试。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于1020日前,主动联系招生单位,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拟录取通知。

三、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吴爱民、张举玺

成员:郑素侠、杜建锋、鲁兴学、李翠玲、魏猛、韩文静、李宏、郑达威

 

本细则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1913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编:450001
建议1920×108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