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政治体制比较研究——一个比较政治学的分析范式

 

   摘要:在过去三十年里,中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和台湾等东亚国家或地区发生了较为剧烈的政治和社会转型。发生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转型并非沿着西方国家所理解的西方式的政治自由化和民主化的方向变化,而是具有多种形态。所有被研究的相关国家和地区在政体层面都有区别,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不是议会制就是总统制,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央式的一党执政体制(严格讲,在中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所有被比较研究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体制都具有连续性和转型的突出特征。

本文主要从转型角度对中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及地区的政治体制进行粗线条的比较分析,并且试图从这些体制中总结出不同形式的参与方式。在过去三十年里,上述国家或地区发生了较为剧烈的政治和社会转型。现有研究成果表明:发生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转型并非沿着西方国家所理解的、独有的政治自由化和民主化的方向变化,而是具有多种形态。对于中国来说与其说是从民主化方面理解,倒不如理解为多元化和参与的扩大化。日本战后经历了一段低潮期roll back),其中民主成就——如强势的地方自我管理等有所倒退,因此民主必须重新建设。台湾地区从发展中的独裁走向民主转型,现在韩国被认为民主已经稳定了。这些都表现为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领域不受损害的递增变化,这种递增的变化也适合中国的国情,这种政治上的变化与中国自1970年代末以来持续的改革开放通常被解读为递增的变化是一致的。

本文首先将对东亚政治体制的共性与区别进行概括,不仅对各种体制进行单个比较,而且重要的是对这种体制的比较进行文化上的归类。一方面这些国家或地区存在体制的区别,另一方面在政治行为和程序方式特别是在非正式政治领域也存在着共性和区别。因此,问题或许就在于相关体制所处的地域特征。这种特征与文化传统或直接的政治历史——作为殖民地或帝国的状况(或者同时包括二者)是否有关,对于政治学研究来讲并非微不足道。我们并不能最终解答这个问题,但是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却使人感到振奋。

所有相关的国家和地区在政体层面都有区别。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不是议会制就是总统制。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央式的一党执政体制(严格讲,在中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一党主导的特征虽呈现共性,但是在政治现实中却存在很大差别。在中国,党政在结构上是平等的。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政体的写照,党依法将相关施政理念转化为人民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党和政府具有极强的一致性。在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政府会产生轮替,但是实例表明,这种轮替并非民意的真正表达。以日本为例,1993年并非人民选举政府,而是根据选举获胜的几个党的联合共同对付自民党——这种轮替经历了短暂的时间。而在韩国和台湾却是另外一种情况:长期执政党的解体被作为政治体制中政治竞争群体整合的象征,并且被首先认为是政府与反对派之间和平的、有规则的轮替试验。这些是否是对民主巩固的考验,从学术上来讲,应该区别评价,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政府轮替结果的时间相对比较短(韩国是在1997年,台湾是在2000年)。现在已经不再把一党长期主导的阶段单独归因为统治者中的政府精英。极权和独裁在一党执政方面虽比民主风格的生存期稍长一点,但是日本的情况完全证明,这种因果性不会导致执政党疲劳过渡。在日本,自由、广泛和公正的选举没有能够让人民成功阻止自民党自1955起作为强势政党在下院有关政府组成的决定性选举中所发挥的突出作用。在日本,反对派至少在外部看来是没有抵抗力的。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反对派致力于使一党主导的政治解体,呈现出与联盟战略极为相似的情况(如现实中的马来西亚)。从比较看也不能忘记一点:必须观察到结构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在一党主导的体制里对于政府的挑战者来说减少了政治性的事务结构。从日本的情况看,需要指出以下几点:

——政治官僚主义的发展,因为超过几十年政府都没有发生过轮替,并且官僚主义对于政党来说已经“习以为常”;

——执政党机构内财政和信息资源的高度集中,这些在选举时发挥着决定性的优势;

——政党的“现代化果实”被经济高速发展阶段的政治领导人所占有;

——执政党“稳定的果实”,首先由于积极的经济发展进一步保持了政治稳定;

——执政党“特权的果实”,通过政府为争取选票而花费在地方项目上的款项的政治及金钱政治和范围广泛的当事人(新的中产阶层和特定的利益集团)获利于政策优势和物质上利益。

上述因素的背景对于反对党的事务结构来说,虽然会给予他们形式上的民主、参与和平等的价值诉求,但是可以有效利用执政党的错误行为。在政治领域里发生的政治丑闻和失去道德信任或者严重忽视人民深为关切的事情,就给反对派提供了开展社会动员、获取支持的很好机会。国际政治因素也是受到影响的因素,但是我们在这里对此不再作进一步的研究。

分析比较中涉及到国家反对派政党长期可观察到的衰弱表明,他们对于政治转型中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过程具有一定意义。“发展中的独裁”概念在政治学研究中涵义比较宽泛,这样就可以解释一些相关的现象。但是必须得对发展和政党主导之间的关系作出判断,这种关系主要表现为“全体当事人表达谢意”的文化认可形式,也就是忠实性。执政党期望能转化为“她们”的现代化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同时选民也有义务表达他们获得不断增长的物质福利、安全等等。就此而言,西方的现代化理论也认为,随着中产阶层的增多,他们要求参与和民主的愿望也变得更加强烈,但是这种情况在东亚地区几乎没有。伴随现代化而成长起来的中产阶层原则上享受到了政府政策所带来的果实,因此他们宁愿选择与政府的合作,而不是对抗。至于台湾地区,除了现代化和发展之外,对与大陆相关的国家认同问题也是必须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台湾致力于融入国际市场,从而达到进入国际政治活动范围的目的。中国的情况又证明了,教条主义的意识形态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诅咒改革无效率的体制,并且也不必要求国际上的绝对认可。台湾地区的情况相反,虽然其现代化和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政治上却不被国际社会认可。韩国和日本由于其经济与安全政策与“西方世界”相联系,就少了许多教条主义的认可因素,从而达到使它们的国家主权得到外部世界的认可。这些由于不同原因所引出的不同的发展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体制的相似性并非由它们的历史和现实政治背景所能解释的。

所有被研究的国家或地区均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中央化在基层层面的影响显然与民主或独裁的统治形式无关。即便地区性的领导对于无孔不入的中央政府权力也起着无关紧要的作用,中国的情况便是如此。尽管在中国存在着多民族的融合和非常偏远的地区,但是中央权力还是能深入到最基层。在中国承担统治形式的因素不同,这一点与日本不同。因为在一党执政的中国,党的官员要在基层代表中央政府负起责任;而在日本,财政的依赖性和官僚集团在地方长官衙署发挥着基本的影响作用。即使在韩国,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依赖也是明显的。韩国和日本的体制由此可以区分得很清楚。在日本和中国,不同的程序方式在地方层面发展起来,以此来应对中央的紧箍咒。这些一般情况下都是通过贸易活动空间而非暴力和抗议来获得。中国的农村选举和日本的长官衙署和乡镇自治组织对于整个政治结构在地方层面的转型留下了一道痕迹。

在研究所涉及到的国家和地区中,利益的集中代表就是那些工人中的活跃分子,他们是私营企业以及作为组织的政治性党派的代表,这些来自不同政治领域的利益聚合在了一起。它们通过将不同的利益聚合起来,从而贴上了代表各种利益的标签。政党原则上也阐述它们的利益诉求,这些利益通过不同的公民组织来分类。这种功能现在经常通过社会运动和非政府组织来表达诉求,从而通过他们自己的渠道参与政策的制订。一个国家政治愿望的形成是复杂的,它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韩国和日本是通过半官方层面达成一致。两个国家呈现出通过政党在地方层面弱化组织基础的特征。虽然日本在1960年代开展了“累进的自我管理”而有所变化,这使得执政党不得不专注于现代化关键时刻选民所深切关注的事情,但是非政党联盟活跃分子的规模也没有增加。

在政治体制中除了政府、议会和政党外的关键就是社会运动。社会运动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体制中都会产生。是否和以什么样的形式受到执政者的压制,当然取决于执政风格,除此之外还取决于运动本身。无论在韩国还是日本,“旧的”和“新的”社会运动都发生过。这些运动和在工业化国家一样反应了现代化的现象和政治转型的出现。在韩国,学生运动和其它群体的运动与在其它工业化国家一样,都是为了环保、少数民族权力以及公民权和人权等内容。Croissant将这些运动评价为“公民社会的结构转换”。公民社会在中国还没有像在韩国和日本那样成熟,因为相关法律还有待发展和完善。因此得出结论:社会运动只有在民主的条件下形成当然是不够全面的。它是一种现代化现象,但是与民主体制绝对没有联系。

在被研究的国家和地区中,政府都制定统一书写的口号和标语。其中,日本、中国特别明显。中国致力于社会统一的标语;部分标语与一些地名(“农业学大寨”)相联系,通过这种手段来树立一个榜样。当然,战前的日本也利用标语与无数的思想元素结合作为对国民的教育。在19世纪,日本和中国为了将东方与西方结合起来,从而提出一些统一的标语。日本人提出过同一时期中国曾经提出的相似的口号(日本精神,欧洲技术)。两个国家都将自己的精神传统作为现代化的基础,他们的现代化设想中只有很少部分的西方技术。日本人所提“主体”一词是从汉语翻译过来的,主体这个词在日本精神中占有特殊地位。主体性是建构日本自我意识的基本概念。

战后日本和韩国呈现出了一些共同特点,它们将适应西方民主组织因素的东西与国家的传统结合在了一起。在制度领域,比如政党便是如此。两个国家政党的选举内容并没有显著的区别。政党竞争也仅仅在纲领上有稍微的不同。党派的鲜明特征就是党内的宗派主义,直到今天也没有给消灭掉。其中政党组织在地方层面的力量都很薄弱。因此,日本和韩国的政党组织有许多的相似性,那就是本国特色与西方政党多元化模式的统一。在组织方面我们还可以发现其它的相似性,如:新闻俱乐部,只为本俱乐部的成员提供第一手信息。这种相似性或共同点使得战后韩国和日本之间的紧张关系呈现出平行的现象。

即便政治学有关宗派主义现象的研究局限于权力中心,但是令人瞩目的是,在台湾地区的地方宗派势力相关的例子中,政治宗派化却排除了权力中心。Gunter Subert曾经指出,地方宗派主义可以被看作台湾有组织的公民社会的特殊形态,并且是传统社会秩序的残留物。对宗派主义的这种评价在被研究的其它国家和地区中也是很普遍的,而且也可以看作是东亚社会组织的特征。从政治的角度说,宗派势力呈现出了非正式政治中的结构性构成特征,从整个社会角度看也表现出传统社会状态的结构性构成特征,它对于适应现代或者说后现代相对来讲没什么问题。

处于东亚经济中的人的关系在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对于欧洲的观察家来说是家族相近的联系。在欧洲,在“企业世界”里呈现出来的热情区别特别明显,来自亚洲引入的新的管理战略却不是为了达到理想化的效果,因为职员与企业和工作岗位的同一性在不同文化里不是建立在同样的价值基础上的。亚洲内部管理战略的改造从功能上来说没有什么大的问题。那种所有“命运共同体”的职员都属于企业并且通过他们将企业福利对所有职员进行分配负责的想法,在日本、韩国或中国必须被看作是一种对员工的特殊恩赐。

令人不怎么感到惊讶的是亚洲政治“改朝换代”的频率。Tanaka  Makiko对日本的这种情况身有感受,政治前途由于观点相似而变化特别快。在被研究的相关国家或地区中,其领导人并非由议会决定去流,更多取决于区域的或地方的议员,这种动态的政治前途模式的共同性,在地区范围内表现得很普遍。这种情况特别体现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得首脑人物身上——总统、副总统、内阁成员等。这些职位通常由个人所决定,这就是著名的政治遗传。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斯里兰卡和其它一些国家的情况表现得更为明显。从政治学观点可以确认,这些国家即便是民主的,但是在它们的体制、正式机制中也发挥不了有效的统治作用。对选举程序的自由和公正的所有批评都被统治者合法化了。与前统治者(政治家)有关的追随者、忠诚及庇护结构等所占据的优先地位,要远比独裁主义和缺乏参与机会的机制重要。如果政治的活动领域仅仅是为了家族或权势家庭,那么以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政党,是以所有当事人自己相互作用为原则的产物。菲律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政治学里经常运用一些如:任人唯亲的概念,它是指具有明显的建立在家族和与个人有密切联系的体制。个人之间的关系和父权主义成为建立组织的元素,这显然对政治结构和虚伪政治产生了影响。媒体对此关注并优先报道,哪位政治家为谁做了什么,这样政党或纲领所起的作用就没有政治家本身的作用大。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所有被比较研究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体制都具有连续性和转型的突出特征。或许在中国,在抛弃人民公社时人民的意愿并非没有被考虑,而是他们团结在了一起,其中在实践中进一步验证了历史,并且党为了同意人民的做法而承受了压力;在战前的日本,“天皇权力”在政治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在台湾地区,地方宗派势力的继续存在具有传统家族结构和全体当事人的历史连续性;在香港,处于英国殖民地印痕和中国文化之间的地方自我意识,使政府具有父权主义的领导风格。这些政治体制的转型很少能够影响到完全放弃传统所捍卫的程序方式。Helga Haftendorn在决定外交政策的确定性因素中曾经指出——战略领域、心理领域、理性领域,这些对于政治决策仍然是有价值的[]。其中社会和组织结构(战略领域)以及个人和集体的觉醒、态度和行为多样化(心理领域)的一致性属于文化范畴,它们在文化中产生,打上文化的烙印。自己由目的和目标主导的行为(理性领域)不必全都是理性的,而理性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却有很大的区别。因此,“文化因素”是每一个权力和决策结构的基础。用什么样的观点在这里区分共性与相似性的特殊性,应该包括东北亚的环境。中国与越南相比,显然完全属于平行的政治体制,其体制之根也应该追溯到文化传统。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不想就亚洲的价值观问题展开讨论,而仅仅对比较政治学感兴趣。我们在理论探讨和实践中尤其需要做一些笼统的判断,而这些判断在西方政治学里经常被草率地用诸如“政党”或“参与”所决定的概念及“民主”或“共产主义”等纲领等在陌生的文化环境里进行“严格”地过滤和检验。

(本文刊于《学理论》2011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