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201号)要求,决定对我校第八批46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和4个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名单见附件1)的建设绩效进行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法
1.依据《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书》,采取学校自评与教育厅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分别验收。
2.各学科点认真进行总结和自评,完成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见附件2),并填写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见附件3)。
3.省教育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科点自评的基础上,以抽签方式选取部分学科进行抽查验收。我校一级重点学科46个,抽查14个,二级重点学科4个,抽查1个。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审查纸质材料、会议汇报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含特色学科群所整合的学科,名单见附件4)不参加抽查,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上报材料要求
1、学科点按要求提交自评报告、学科点建设情况表、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书各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请务必于5月16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411房间,联系人:朱琨,电话:67739605,邮箱:xkzdc@zzu.edu.cn。
2、学科点成员只能在一个学科点出现,如确属跨学科工作,则在不同学科点填报的课题、经费、成果不得重复(包括国家重点学科的成员)。一项成果(包括获奖、论文、著作、专利)、学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只能随主持人出现在一个学科点中。
3、自评报告用A4纸装订成册。所填报各项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有关电子文档按照以下规则命名。
学科点自评报告:学校全名+下划线+一级(或二级)+下划线+学科点名称+下划线+学科点自评报告(如:郑州大学_一级_历史学_学科点自评报告)。
学科点建设情况表:学校全名+下划线+一级(或二级)+下划线+学科点名称+下划线+学科点建设情况表(如:郑州大学_一级_历史学_学科点建设情况表)。
各学科点要高度重视,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各学科带头人应对学科点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河南省重点学科资格。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郑州大学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名单.xls
附件2: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自评报告.docx
附件3: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docx
附件4:不参加抽查学科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