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除了符合《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二)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
(三)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四)创新平台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经历等。
二、请于2017年6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编制提纲见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411室,电子版发送至xkzdc@zzu.edu.cn。每单位限报一个,并出具材料真实性声明以及推荐文件。
联系人:时彦玲
联系电话:0371-67739606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