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19〕422号)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教高〔2018〕119号)文件公布立项的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参加中期检查。
各学科依据《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对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重点检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用数据和事实说话,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以及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对重点学科的支持情况。
各学科要对标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关于学科建设的新要求,对标期中和期满建设目标,认真分析建设现状与建设目标存在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增强重点学科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匹配度,进一步推动重点学科产成果、出人才。
二、结果运用
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为参评学科数的10%左右。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中期检查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给予适当奖补;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的学科,省教育厅将予以通报,约谈学校分管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各学科要高度重视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自查阶段,各学科原则上应邀请2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参与评议。
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中期建设情况表》,所填成果必须为本学科产出成果,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对材料弄虚作假和违反工作纪律的学科,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科自评。各省重点学科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完成填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以下简称《中期建设情况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参照《郑州大学河南省重点学科自评参考指标》,对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进行自评,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完成撰写本学科中期自评工作报告。2019年12月30日前将以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二)学校组织专家论证。2020年1月初,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进行论证,给出各学科“合格”或“不合格”的等级。
(三)学校研究审定。2020年2月中旬,学科与重点建设处将学校中期自评工作报告、中期自评结果汇总表、各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标志性成果支撑材料等提交学校审定。
(四)上报省教育厅。2020年2月28日前,学科与重点建设处将学校和各学科自评相关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接受评估。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