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2 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组织开展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为避免创新平台重复建设,在相近相似方向已建有省级创新平台(包括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的不再受理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3.研发机构应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4.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机构。
5.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
6.联合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在组织结构上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7.每个学院限报1个。
二、申报材料
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科研机构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5)。
三、申报程序
1.登录“http://www.hnzwfw.gov.cn/(河南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按部门-省科技厅-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管理-在线办理”,或登录“http://xm.hnkjt.gov.cn/(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28日。
2.各申报单位于10月24日下班前,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与《科研机构申报推荐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411房间。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xkzdc@z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老师 67739606。
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技术支持: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