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组织开展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为避免创新平台重复建设,在相同相似方向和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已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再受理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先进技术、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对本产业(领域)的发展具有明显带动引领作用。
3.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4.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研发中心。
5.依托单位还应满足:固定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不低于30%或不少于10人;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上年度研发投入支持经费不少于150万元。
6.依托单位可联合申报共建,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家,并在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中明确共建任务和分工。
7.每个学院限报1个。
二、申报材料
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科研机构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5)。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登录“http://xm.hnkjt.gov.cn/(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及上传附件。科技厅评审将以上传电子材料为准。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7日至10月23日。
2.各申报单位于10月16日下班前,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格式、双面打印,页码原则上不超过100页)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与《科研机构申报推荐表》(一式一份,院系签字盖章),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411房间。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xkzdc@z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老师 67739606。
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技术支持: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65974111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