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秉承教授治院传统,积极贯彻落实《郑州大学院(系)教授委员会规程》,始终坚守群众原则、民主原则和公平公正原则,统筹行使化学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能。
1.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广大教工群众中选举出的委员,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并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和意见,根据群众的意见讨论、制定并不断修订学院的学术评价和职称评定等规章制度,维护优良学术风气、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院建设发展和学术事务方面的作用,维护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的学术权利,为建设化学一流学科做出应有的贡献。
2.弘扬民主决策精神。教授委员会建立的初衷即是弘扬民主决策精神,防止学术行政化。在化学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议题期间坚决杜绝一言堂,委员发言不得“带风向、带节奏”,严格按照学校、学院下达的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履行学术事务方面的各项职责。若有不同意见,教授委员会则通过使用问卷星app进行无记名投票,而后公布最终结果。
3.建立反馈机制,保障公平公正。以修订学院的职称评审规则为例:教授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职称评审的述职答辩等过程,并收集学术评价和职称评定规则中影响公平公正的突出问题。在防止随意改变评定规则影响公平公正的同时,对于职称评定人员反映较突出的问题提交教授委员会讨论形成议案,再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订下一年度的化学学院职称评审评定规则。
多年来,化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秉承教授治院传统,坚守群众、民主和公平公正三大原则,克服重重困难,不断推陈出新,认真履行基层学术组织的各项职责,在学科建设和专业学术评价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未来,化学学院教授委员会将继续为学院整体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科研发展规划建言献策,做好院内各类人才的学术评价工作,遴选和推荐各级人才、项目候选人,论证学科建设经费分配方案,讨论党政联席会议提请讨论的重大事项,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添砖献瓦。
(化学学院教授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