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和院(系)教授委员会两级换届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5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经过两年的高效运行,郑州大学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和院(系)教授委员会现在已经任期届满,按照《郑州大学章程》、《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郑州大学院(系)教授委员会规程》的有关规定,应该进行换届。换届方案如下:
  一、人员组成
   学术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院(系)教授委员会两级机构组成。
   (一)校学术委员会人员组成
   校学术委员会由委员、常务委员、特邀委员组成。委员席位以全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术人员总数的5%左右为基准,以各基层学术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学科分布按比例分配(附件1)。校学术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19-27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3-5人。常务委员会是学术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二)院(系)教授委员会人员组成
   院(系)教授委员会一般由7-11人(总数为单数)组成,委员中至少有2名45岁以下青年教师。教授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教授委员会秘书由主任委员在院(系)教师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遵守宪法法律,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能够把握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内涵和发展方向,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院(系)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教授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原则上要求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任满一届;
   (六)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一般不得超过2届。校学术委员会和院(系)教授委员会连任委员人数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院(系)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为2人的,上届委员最多可以有1人连任;推荐名额为3人或4人的,最多可以有2人连任。
   三、选聘程序
   遵照《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郑州大学院(系)教授委员会规程》,选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院(系)在教授委员换届过程中必须发扬学术民主,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确保教授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二)拟定教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名单由院(系)党政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名单人数不低于教授委员会组成人数的1.3倍,其中院(系)正职不作为候选人,院(系)副职作为候选人选不超过2人。
   (三)投票表决。教授委员会委员由院(系)全体教师大会推选产生,对候选人名单投票表决。当选委员得票数不低于投票人数的二分之一为通过。
   (四)公示。院(系)将当选委员名单在单位内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党政联席会予以确认公布。
   (五)机构选举。院(系)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教授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批准,院长聘任。院(系)推荐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教授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教授委员会秘书由主任委员在院(系)全体教职工中选聘,委员不能兼任。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8年5月25日-6月20日。各院(系)教授委员会组建。6月20日各单位报送材料。
   (二)提交材料
   (1)第一届院(系)教授委员会工作总结;
   (2)院(系)教授委员会换届工作报告和工作建议;
   (3)《郑州大学学术(教授)委员会委员简况表》(附件2)  ;
   (4)《×××学院(系)教授委员会组成人员汇总表》(附件3);
   (5)《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4)。
    6月20日17点前,各单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行政楼42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swyh@zzu.edu.cn。
   咨询电话:67739539  67739650。
   (请各单位在5月28日17点前到行政楼426房间领取文件)
   附件:
   1.郑州大学院(系)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览表
   2.郑州大学学术(教授)委员会委员简况表
   3.院(系)教授委员会组成人员汇总表
   4.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