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2022.8.31)
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根据《郑州大学章程》和《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术事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教师、科研人员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中的作用,认真履行学术审议、评价、咨询等工作职责,在推进教授治学、提升学术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学校学术事业发展。
一、推进学术委员会工作,不断完善教授治学的治理体系
积极推进学术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强化学校“教授治学”治理体系的构建,进一步完善学术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的关键性作用,认真落实对基层教授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不断提升学校的教授治学水平,为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提供科学高效的学术治理支撑。
强化考评工作、树立先进典范。2022年3月组织对全校50家基层教授委员会进行了年度考评,经过基层教授委员会申报,学校评议推荐,决定授予商学院教授委员会等10家基层教授委员会基层教授委员会“先进基层教授委员会”称号。
加强学术档案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学术档案管理工作,对日常学术档案材料按部门、分条目进行分类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学术档案管理,便于后期查阅,2022年,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细化分类条目,按类别、分年度对往年档案材料进行分类归纳、汇编成册。通过对学术档案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细化管理流程,逐步提升学术管理流程化管理水平,加强了日常学术档案材料管理的科学性,完善了学术档案管理机制,显著提升了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督教、督学、督管”,保障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提升学校教学水平
按照学校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强化我校教学督导委员的作用,认真做好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对在教学督导过程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推进;强化教学督导的过程督导和课程督导全覆盖,对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配备、人才培养方案、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环节等开展全方位的督导与评价工作,强化从课程到人的全覆盖,强化教学督导的信息反馈和督导结果的运用,努力让教学督导在人才培养、教学管理、评优评奖、青年教师成长等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学督导的质量和有效性,确保督导工作形成实效,充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除了做好主校区的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督导任务外,完成了3个老校区及洛阳校区的督导任务。
三、倡导诚信学术风气,着力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术诚信工作实际,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议工作中,坚持进行学术道德宣讲,讲章程讲守则,对每一位参加评议人员进行学术规范教育,努力营造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同时,还要求各基层教授委员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自律、加强引导,共同提升学术诚信建设水平。
学术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查处科研失信行为,维护学术诚信环境。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职责,约谈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约见相关院系领导、咨询相关领域专家、召开专题科研失信调查会,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并建议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四、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术评价工作
在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的背景下,学术委员会积极倡导以质量为导向、鼓励多元化发展的学术评价体系。同时积极树立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导向,营造诚实守信的学术环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2021年9月1日至8月31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召开学术评价评审会100余场。
2022年,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修订了《学术委员会学术评价会议议题表》,规范了学术评价会议审批流程管理;并制定出台了《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术评价会议表单》,运用表单化管理思维,明确学术管理工作步骤,理清工作重点,固化工作流程,强化学术管理的规范性,完善了学术评价会议资料和评审结果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管理能力。
组织伦理审查专家组,遵循国家对动物实验的伦理要求和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要求,完成对1900余份国家面上项目、河南省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相关科研课题等科研项目的伦理审查。
五、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学位评定、报送工作
2021年6月18日至20日组织召开文、理、工、医四个学部学位委员会会议,对各院系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认真审核。6月26日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决定授予242名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博士学位,授予5471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授予20797名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学士学位。8月31日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决定授予15名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博士学位,授予108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授予1228名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学士学位。严格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了2021年上半年学位评定工作:6月18日至20日组织召开文、理、工、医四个学部学位委员会会议,对各院系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认真审核。6月26日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决定授予242名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博士学位,授予5471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授予20797名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学士学位。
2022年6月12日组织召开文、理、工、医四个学部学位委员会会议,对各院系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认真审核。6月20日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决定授予286名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博士学位,授予5718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授予21736名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学士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郑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新修订的《郑州大学章程》关于学位的相关要求,2022年5月份组织开展设立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协调学位信息上报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时完成上报学位信息,保障毕业生切身权益,保证我校学位工作顺利推进。
学术委员会不断推进学术治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认真开展学术审议、学术评议、学风维护和学术仲裁等方面的学术治理工作,围绕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扎实推动学校学术治理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